中國時報【周毓翔】

民進黨執政後,陸續推動數項「轉型正義」修法,但喫相之難看,讓外界懷疑是假轉型之名,行侵吞之實,各種修法不夾帶轉型正義,民進黨好像就渾身不自在,就像慣竊在路邊偷了人家錢包,然後辯稱叫「劫富濟貧」一樣,就是忍不住要搶,搶還要搶得理直氣壯,名正言順!

立法院昨三讀《財團法人法》,民進黨聲稱這是為應付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第三輪評鑑,所以積極要通過修法。如果依這立法目的,誰會反對?不僅能讓想逃漏稅,做壞事的人無所遁形,還能提升臺灣國際參與,何樂而不為?這麼棒的修法,大家都該支持。

但偏偏民進黨就是在美麗的修法糖衣下,隱藏心中的貪念。比如,以轉型正義之名,將日產直接推定為政府財團法人,政府捐贈民間財團法人超過20%,就可介入管理,由公轉私的財團法人,政府還可透過補捐贈,花錢「買回來」。

但是,如果被政府認定要買回來,該財團法人沒有防衛措施,不能拒絕接受捐贈,既然已轉為民間財團法人了,政府此舉不是在侵害人民財產權嗎?然而這一切似乎又能以轉型正義大旗大舉入侵。

這些伎倆總是讓人覺得有欠光明磊落,民進黨泱泱大黨,為何修法總不按其宗旨,總要夾藏心機,好為安插人事、擴權做準備?財團法人是如此、農田水利會是如此,強奪就是強奪,又何必什麼都要牽拖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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