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內出軌已經傷透了她的心

她竟還發現

丈夫曾陸續轉賬給情人

金額高達60餘萬元

忍無可忍的邵女士

直接把丈夫和情人告上了法庭

要求兩人返還該筆款項

1999年3月,邵女士與杜先生登記結婚,婚後夫妻和睦,家庭美滿。

網絡圖

2015年4月,杜先生在朋友聚餐時認識了雷女士,兩人很快發展爲情人關係。杜先生不僅背叛了自己和邵女士的婚姻,還在邵女士不知情的情況下,半年間,通過農業銀行賬戶陸續向雷女士轉賬50餘萬元,之後又爲雷女士支付購車款13萬餘元,共計637170元。

獲知真相後,痛心不已的邵女士決定追回這筆錢,她將杜先生、雷女士一起告上了法庭。

邵女士認爲,杜某的贈與行爲損害了她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共有權,對夫妻感情家庭和睦造成嚴重影響,違反了公序良俗,要求確認杜先生對雷女士的贈與行爲無效,雷女士返還錢款。

庭審中,杜先生對邵女士的訴求不持異議。但雷女士辯稱,自己在不知杜先生已經結婚的情況下,答應了杜先生的追求,杜先生爲了討好她自願給予她金錢,但她也給杜先生以及杜先生公司轉賬389000元,因此實際贈與金額只有24萬餘元,且大部分用於兩人共同消費。

雷女士還認爲杜先生作爲夫妻一方應享有部分財產的獨立處分權,杜先生的贈與並不必然侵犯邵女士的夫妻共有財產權。即使侵犯了,也應由杜先生對原告承擔,兩人的婚外情,主要過錯在杜先生,如果判令由她個人承擔,不能體現對主要過錯方的懲罰。

法院審理後認爲,本案爲贈與合同糾紛,杜先生在與雷女士婚外情關係存續期間,贈與雷女士63萬餘元,雷女士稱其後續向杜先生及其公司財務轉賬389000元,其中20萬元是轉給杜先生的,但雷女士與公司財務之間的款項往來即使真實,與本案的關聯性尚無法確定,故認定杜先生實際贈與437170元。

杜先生與邵女士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將夫妻共同財產中屬於邵女士的部分贈與雷女士,該行爲未經邵女士同意,且損害了邵女士的合法權益,且杜先生在與邵女士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雷女士保持情人關係,並向其贈與款項,違背公序良俗,故該贈與行爲無效,判決雷女士返還邵女士437170元。

法官說法

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所獲財產,除有特殊規定外,應爲夫妻共同財產。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對共同財產具有平等的處分權利,一方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應爲無效行爲。

而無償贈與“第三者”財產,即屬於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處分共同財產的行爲,損害另一方財產權益,而且絕大多數情況下這種贈與是違反公序良俗、挑戰道德底線、需要譴責的行爲。因此,此類贈與行爲理當認定無效。

本文爲杭州交通91.8綜合發佈

來源:浙江天平綜合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南湖晚報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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