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淑芳/臺北報導
食藥署  27日正式公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放寬芬普尼於禽蛋的殘留容許量  0.01  ppm。
食藥署發布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修正內容為農藥安殺番及芬普尼於蔬果植物等農產品及動物源產品的殘留容許量。
食藥署強調,因飼料即可能殘留,在農方認為現行檢測標準太嚴之下,農委會與食藥署召開專家會議決議新增芬普尼於禽蛋的殘留容許量可至  0.01  ppm。
食藥署表示,過去國內沒有訂定芬普尼相關殘留容許量,是以儀器檢測的極限值為標準,主要考量用於飼料的米、雜糧等作物,本身即可能殘留有芬普尼,可能經禽類攝入而殘留在蛋品之中,出現農民沒有違法、但產品卻不合格的現象,這對農民也不公平。但新增標準之後,芬普尼還是不能使用於禽蛋。
此外,食藥署也同步公告正式禁用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農藥安殺番,另配合農委會,也刪除農藥芬普尼於紅豆、包葉菜類、茄子、小黃瓜及芒果的殘留容許量。
食藥署強調,新規定  29日正式上路,對於市售農產品的農藥殘留會持續進行監測,一發現違反殘留容許量標準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  6萬元以上、  2億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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