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替孩子避開的風險,生活總會如數奉還;你替孩子走過的路,孩子仍然需要哭着自己重新走一遍。

我們常說慣子如殺子。可總有一些人不以爲然。

1、康姨母的悲劇

如果《知否?知否?》有哪個人物讓你印象深刻,那麼康姨母絕對是其中的一位。康姨母出生在高門望族之中,又是家中嫡女,打小被父母捧着長大,自是沒受過半點委屈。

就連哥哥嫂嫂,妹妹妹夫,還有旁的親戚,有一點的不順她意,她就懷恨在心,仗着父母對她的寵愛,做了許多傷天害理之事。

比如,康姨母看到明蘭嫁給顧廷燁,日子過得圓滿,便想着法子給顧廷燁納小;看到妹妹王若弗的兒女個個有出息,便想着法地掌控盛家,甚至做出了給盛家老太太下毒的惡事來。

直到事情敗露,被關進內獄,她的母親才幡然醒悟,之前對她是太過寵溺了。記得當時明蘭父親盛紘說了一句話,特別有道理。

他說:我如今才知道,我那個大姨姐有恃無恐,原來都是因爲有岳母在擎天護着,闖了小禍 岳母給收拾,闖下大禍 岳母還給收拾。這些年來,我這個姨姐身上的人命,怕是不止三兩條吧。舅兄,你給隱藏了多少啊。岳母,不是你從小縱容她到大,何至有這麼多條性命,送在她手裏。

每個孩子都有善、惡的一面,父母只要正確引導,他們就能形成積極的價值觀。如果放任他們胡鬧,他們很容易因爲缺乏是非觀念與管束,而不清楚什麼是對錯,最終走上犯罪的道路。

研究發現,從5歲開始,孩子就會把父母的要求內化爲自己的價值觀,不再需要父母的提醒。

7歲開始,孩子的道德觀已經初步形成。如果父母教給他的是友愛、禮貌,那他在學校裏就會按照父母的準則去行事。反之,亦然。

2、明星養子理念

臺灣有個叫狄鶯的女明星,在節目中談到自己的育兒經時,讓衆人驚掉了下巴。

狄鶯對兒子嬌寵到什麼地步呢?11歲,孫安佐還不曾到樓下買過東西,12歲斷奶,15歲還和她同牀睡。不僅如此,狄鶯每天將兒子的一日三餐安排得明明白白,非頂級食材不喫。

極端的寵愛,將孫安佐養成了無事生非的公子哥。一次孫安佐在學校將女同學暴打後,狄鶯不但沒有責怪兒子,還跑到學校在家長面前痛哭流涕,請求和解。

後來孫安佐到美國留學,由於無人看管,他的生活更是張狂與放肆。有一天,孫安佐警告朋友5月1日不要去學校,他要在學校持槍掃射。

朋友嚇壞了,立馬報了警。警察在孫安佐家裏將他逮捕,當時還搜出了1600發子彈和一件防彈衣。

出事後,狄鶯馬上飛往美國安慰兒子,說要拿錢把他撈出來。可惜在美國法律面前,錢不是萬能的。18歲的孫安佐,就此鋃鐺入獄。

法國哲學家盧梭曾說:“你知道用什麼辦法,一定可以使你的孩子成爲不幸的人嗎?那就是對他百依百順。”那麼如何才能讓孩子避免不幸呢?

董卿在央視《面對面》的一期節目中曾說了一句話:“你希望自己的孩子成爲什麼樣的人,你就首先要去做一個什麼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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