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泓旭在宜蘭觀光時的留影。

  【環球時報記者範凌志】“牡丹本一種,二花深淺紅。何如尊妙勝,共冠今時榮。”這是去年5月被臺灣當局釋放的“陸生共諜”周泓旭根據宋徽宗《牡丹詩帖》改編的打油詩。因爲臺當局又以新的藉口禁止其離開臺北,沒有收入又無法工作的周泓旭,現在只能靠畫寫意畫、練瘦金體來消磨時間。按照島內媒體當時的報道,法院考慮周“曾自白罪行後又否認犯罪”,且僅引介一名“政府”人員、而其事後並未加入大陸地區組織,才以在臺從事“共諜”工作、刺探臺“外交機密”爲由從輕判處。2017年3月,周被臺北地檢署以違反“國安法”嫌疑爲由申請羈押時,大陸有關部門就已表示,此案純屬蓄意捏造,製造事端,背後動機令人懷疑。從臺當局的監獄中出獄近一年後,周泓旭於近日接受《環球時報》專訪,向記者談起臺當局炮製“陸生共諜案”的來龍去脈。他表示,臺當局此案的偵辦及審理過程“不公、不義”,目的就是靠打壓統派來向蔡英文表忠心,並靠製造“共諜案”來轉移臺灣民衆對當局執政不力的注意力。

  “以對大陸感興趣”設局下套

  環球時報:請先做一下自我介紹,並講講現在的處境。

  周泓旭:我叫周泓旭,就是臺檢方所稱的“陸生共諜案”主角。2017年3月,我被臺北地檢署以違反“國安法”爲由羈押。當年9月15日被臺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兩個月。2018年5月8日期滿釋放。但現在我人仍在臺北,因爲臺當局又以調查“新黨青年軍案”爲由,禁止我回大陸。

  我是家裏獨子,現在在臺北,回不了家,臺當局又不允許我工作,所以我只能靠之前做生意攢的錢和家裏補貼維持生活。從2017年到現在,一個月再節省也得花費兩萬多元的新臺幣。現在,我的3張銀聯卡都沒法使用了,但大陸銀行說沒有問題,看來可能是臺灣做了某些處理,導致現在連家裏寄生活費給我也不行了。這是臺當局對我生存權極大的侵犯。此外,每天我都要去當局報到兩次,位於臺北東邊的六張犁派出所和位於西邊的臺北地檢署執行科法警室,一來一回兩三個小時就耗過去了。好在我還比較樂觀,業餘生活只能靠寫字畫畫來消磨。

  環球時報:你是怎麼到臺灣學習的?

  周泓旭:我是遼寧本溪人,2009年在就讀浙江大學時作爲交換生在淡江大學學習數月。那次交換,我遇到的人都對我很友善,所以臺灣給我留下的印象很好。2012年大學畢業後我到臺灣政治大學企業管理學系讀研。2014年3月,臺灣發生“太陽花之亂”,讓我對臺灣的印象有所改變。在我發表反對“太陽花之亂”的觀點後,遭到一些同學的圍攻,比如不和我打招呼或對我說過激的話。當然,班上有兩三個同學通過社交媒體私下表示“抱歉,我不太方便力挺你,但我心裏是支持你的”,這表明他們迫於壓力不敢跟我講話。

  環球時報:那段時間的經歷對你後來被抓有什麼直接關聯嗎?

  周泓旭:我覺得不能連起碼的表態都不敢,以後如果我的子孫問我“面對‘臺獨’分子你做了什麼”該怎麼回答?後來我意外發現了“臺大中華復興社”這個團體,他們和大陸同胞志同道合,經常組織聚會,舉辦一些演講會。2016年7月政大畢業時,我已認識很多朋友。現在回想,我那個時候已引起臺當局的注意。

  2016年5月,陷害我的“A男”出現了。他當時告訴我他叫陳肇偉,但誰知道是否爲化名呢?他自稱是臺“外交部”人員,案件審理時我才意外得知他是“軍情局”少校。他通過一名我在淡江大學交換時結識的臺灣女生主動接近我。他的理由很奇怪,說自己同時在政大讀書,要寫篇論文,想了解大陸朋友對“一帶一路”的看法。其實那段時間,他認識了很多臺大、政大的陸生,但後來他跟那些人就沒聯繫了,可能是覺得那些人不好害,而我特別會講,而且也不怎麼設防。當時我很單純,覺得大部分臺灣年輕人對大陸不感興趣,這是最可怕的,現在有人對大陸感興趣,這當然很好。接下來四五次見面,都是對方主動提出聚會喫飯,並送蛋糕等,讓你很難拒絕。說到這裏應該注意,如果我是臺當局聲稱的所謂“共諜”,那是不是我應該更主動聯繫才合乎邏輯?但後來在法庭對質時,A男就說“沒有、記不清了”,檢察官也對這個細節既不否認也不查證,因爲不公開審理,所以可以堂而皇之“耍流氓”。

  A男說他覺得在“外交部”沒什麼意思,想辭職去大陸做生意,但覺得做生意總要認識幾個“當官的”,希望我能介紹。我也就是酒後順口答應“沒問題”,這其實是有點胡吹。那之後我就回大陸了。

  2017年2月,我以一家公司董事的身份再次來臺灣,想跟臺灣做創投的朋友交流,把資金和想法連接起來。這純粹是生意上的事,因此少不了應酬,互相引薦商業夥伴。3月7日晚,A男在酒局上不停勸我喝酒,又纏着讓我給他介紹大陸官員,並表示自己還在“外交部”,可以在海外見面。我被問煩了,就半開玩笑地隨口說:“你去日本,我給你介紹高官!”其實有腦子的人都明白,這是我不想撕破臉。酒局結束前,A男神神祕祕地掏出一個牛皮紙袋,上邊印着“中華民國外交部”之類的字眼,並表示:“這東西給你。”當時我就拒絕了。僅僅隔了一天,3月9日早6時,我就被抓到一個偏遠的山區。後來按照律師的講法,牛皮紙袋是“誘餌”,如果當時我接了,當場就會被抓。

  “釣魚執法”,辦案不公

  環球時報:你被抓後經歷了什麼?

  周泓旭:調查人員衝進我家搜名片,發現幾百張名片大部分都是創投圈的,只有三四張大陸公務員的名片。其實這都是在一些兩岸交流活動上隨手交換的名片,什麼都說明不了,但調查人員卻如獲至寶,認爲終於發現“跟大陸的聯繫”了。更可笑的是,他們沒找到什麼有價值的線索,發現我手機上跟一個叫“老韓”的人聯絡很多,就興沖沖地來問我:“這是什麼上級的代號?‘老韓’是誰?”我回答說:“那是我媽。”

  實際證據沒有,爲讓我認罪他們就想別的法子。有一次,一個調查人員在車上跟我說:“泓旭,你跟我兒子差不多大,青春不能都這麼浪費了。你現在如果認罪,我們就給你寫句“態度良好”,因爲你這不是什麼大罪,按‘國安法’就是判5年以下,你未遂就兩年半以下,如果態度好刑期還能減到1年3個月以下。你現在已經出了這個事,不會無緣無故放你的,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頭。”我承認我被說“動”了。畢竟從2017年3月9日我被羈押禁見起就喫了不少苦頭。所謂“羈押禁見”就是與另外一個或兩個人一起被關在四五平方米大小的房間裏,喫喝拉撒睡都在裏邊。如果睡覺平躺,肩膀會緊貼着另一個人的肩膀,而這個人或渾身刺青,也可能吸毒。因房間潮溼,很多人身上都生了瘡。在約6個半月的時間裏,除了出去開庭,我基本就待在這個房間裏。

  環球時報:你認爲臺當局在整個案件的調查和審判過程中,有哪些不合程序的地方?

  周泓旭:首先是“釣魚執法”,也就是“先射箭再畫靶”。我剛被抓時,還天真地覺得因爲自己在酒桌上亂說話,害了A男。後來我才知道,我和A男平時交往的整個過程都被其錄音,但在法庭上他只截取出對自己有利的錄音。2016年5月蔡英文上臺後,臺灣一些情報界的人想要表忠心,照臺當局這種方式,要製造多少“共諜案”,都能製造得出來。

  另外,臺當局辦案程序漏洞太多。二審時,調查局的人說完全沒動我被扣的電腦。到了5月,他們“突然”想去檢驗一下電腦,就查出來所謂“在臺發展組織的計劃書”。但直到12月,調查局纔去抓新黨的人,這不合常理啊?爲什麼發現如此“重要”的資料,不立刻動手?還有就是,他們在查電腦時,按規定即便被告不在場,被告的律師也要在,不然的話,調查人員豈不是想放什麼東西就放什麼?

  第三點就是在看守所我遭受了很多折磨,每次只有在法警帶去開庭的路上纔有機會對媒體喊一兩句話,有些媒體的採訪就曝光了臺灣司法的弊端。法院居然在二審快結束時又判我羈押禁見,因爲怕我跟媒體互動!

  總體來說,臺當局對我的調查和審判過程可以用四個字來概括:不公、不義。大家應該注意到,本案全程都是不公開審理,臺當局的心態很可疑。

  綠營想借此炒作“大陸滲透”

  環球時報:臺當局爲何還不放你回去?

  周泓旭:把我定成“共諜”就達到民進黨當局的政治目的了,綠營是想借此炒作“大陸滲透”“中國威脅”,來爲“臺獨”行徑找藉口。如果臺灣民衆都把注意力放在所謂“大陸滲透”上的話,當局經濟上做得再爛,施政上做得再不給力都沒關係。這應該是臺當局真實的目的,所以臺當局必須把我留在這裏。因爲辦案人員知道,新黨那些人的案子辦不下去了,他們必須要弄一個大陸人,和新黨的人湊在一起就是個“組織”了。

  環球時報:你現在向媒體透露這些,會不會擔心自己的人身安全?

  周泓旭:請問“民主自由”的臺灣地區的法官爲什麼放了我,還要囑咐我“謹言慎行”,是害怕我說什麼?我一張嘴兩張皮,會說什麼讓你們覺得這麼恐怖?不排除報道出來後,臺當局如果看了不高興,再找個理由把我關回去。不過,我現在還有什麼人身安全可言?他們最想看的就是我被關怕了。我曾有段時間聽人勸“認罪”,後來又不認罪,因爲一個很重要的理由就是如果我這麼容易就“認”了,以後製造“共諜案”會變成臺當局駕輕就熟的套路。如果臺當局一定要把我塑造成一個“共諜”的話,那麼我希望自己是最後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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