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浙江省政府發文,從6個方面推動“雙創”升級
爲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近日,浙江省政府印發《關於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實施意見》,從生態、主體、帶動就業能力、動能、平臺、投融資服務六個方面推動浙江“雙創”升級。
推動“雙創”生態升級
加快全省創新創業相關政務事項開通網上辦理、掌上辦理,加強知識產權諮詢、維權、援助體系建設。
培育專業化、國際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展人力資源服務外包和管理諮詢、高級人才尋訪等業態,完善人才測評和技能鑑定等服務。
加快建設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到2022年,建成3家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
拓寬創新券支持範圍,推進長三角地區通用通兌,促進科研平臺、科學實驗儀器設備等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到2022年,累計新增發放創新券15億元,服務企業5萬家次。
推動“雙創”主體升級
推進之江實驗室、浙江大學杭州國際創新中心等建設,積極爭創國家實驗室。
支持創新型領軍企業打造先進科研機構,爭取組建國家數據智能技術創新中心,加快建設大科學裝置及試驗基礎設施。
支持浙江大學、寧波大學等加快“雙一流”建設,推進西湖大學、清華長三角研究院等院校高水平發展。深化科研院所分類改革,提升科研績效。
到2022年,力爭新引進20所左右國內外著名高校,新增10家世界一流科研院所。
支持民營企業建設高水平研發機構,聯合科研院所攻克關鍵核心技術。
到2022年,省市縣聯動建成300個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加快小微企業園建設提升、中小微企業梯度培育,實現研發活動、研發機構、發明專利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全覆蓋。
推進創業帶動就業能力升級
出臺高校科研人員離崗創業相關實施細則,建立完善科研人員校企、院企共建雙聘機制。
改進科研人員評價方式,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的成績在職稱評審、績效考覈等方面的比重。
對承擔國家和省重大項目的高端科研人員,探索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等激勵政策。
完善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制度,落實外國人來浙工作、出入境、居留等便利措施,建立安居保障、子女入學和醫療保健服務通道。
推進國家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海智計劃浙江工作基地建設,吸引更多科技人才落戶和優質項目轉化。
允許大學生用創業成果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支持本科高校、職業院校深化產教融合,設立大學生創新創業基金,加快創新創業教育培訓基地、實踐基地建設。
推動“雙創”動能升級
堅持數字經濟“一號工程”,發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數字文化等產業,壯大生物經濟、綠色低碳經濟,培育柔性電子等未來產業。
建立適應新經濟技術迭代的標準動態調整和快速響應機制。到2022年,新經濟增加值達到2.5萬億元。
升級信息消費、體驗消費、創意消費,推廣線上線下融合發展的新零售模式,促進共享經濟平臺向研發檢測、製造服務等領域延伸。
到2022年,培育20個以上“互聯網+”示範園區。
推進“雙創”平臺升級
加快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等重點平臺建設,打造“萬畝千億”等新產業平臺,豐富之江文化產業帶等高能級創新載體。
發揮杭州、寧波溫州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帶動作用,引導各類科技城和產業園區擴能升級,建設跨區域協同創新平臺。
加快小微企業“雙創”示範基地建設,引導各類開發區建設資本集聚型、大中小企業融通型、科技資源支撐型、高端人才引領型等特色載體,積極爲“雙創”示範基地內的項目開通規劃環評等綠色通道。
發揮長三角示範基地聯盟作用,促進各類基地融通發展。到2022年,累計形成“雙創”示範基地80家以上。
推動“雙創”投融資服務升級
推動城市商業銀行圍繞服務中小微企業和實體經濟本源,完善差異化金融服務,豐富投貸聯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金融產品。
實施融資擔保機構、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等風險補償,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穩妥開展併購貸款業務。
發揮好省“鳳凰行動”投資基金作用,支持創新型企業在主板、創業板、中小板及科創板上市或新三板、浙江股權交易中心掛牌。
促進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爲優質企業發債提供擔保。
改革財政資金、國有資本參與創業投資的投入管理、退出標準和規則,鼓勵相關機構、個人參與創新創業投資,引導知名創投企業將總部或核心管理團隊落戶。
充分發揮各類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加快發展天使投資。
設立省再擔保有限公司,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擔保和再擔保,落實商標權、專利權質押貸款,實施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專項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