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近日,浙江省政府印發《關於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實施意見》,從生態、主體、帶動就業能力、動能、平臺、投融資服務六個方面推動浙江“雙創”升級。


推動“雙創”生態升級


優化服務便利創新創業

  加快全省創新創業相關政務事項開通網上辦理、掌上辦理,加強知識產權諮詢、維權、援助體系建設。


完善人力資本服務

  培育專業化、國際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展人力資源服務外包和管理諮詢、高級人才尋訪等業態,完善人才測評和技能鑑定等服務。

  加快建設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到2022年,建成3家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


完善普惠性科技創新券制度

  拓寬創新券支持範圍,推進長三角地區通用通兌,促進科研平臺、科學實驗儀器設備等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到2022年,累計新增發放創新券15億元,服務企業5萬家次。


推動“雙創”主體升級


建設國際先進科研設施

  推進之江實驗室、浙江大學杭州國際創新中心等建設,積極爭創國家實驗室。

  支持創新型領軍企業打造先進科研機構,爭取組建國家數據智能技術創新中心,加快建設大科學裝置及試驗基礎設施。


推進名校大院建設

  支持浙江大學、寧波大學等加快“雙一流”建設,推進西湖大學、清華長三角研究院等院校高水平發展。深化科研院所分類改革,提升科研績效。

  到2022年,力爭新引進20所左右國內外著名高校,新增10家世界一流科研院所。


提升民營經濟創新能力

  支持民營企業建設高水平研發機構,聯合科研院所攻克關鍵核心技術。

  到2022年,省市縣聯動建成300個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加快小微企業園建設提升、中小微企業梯度培育,實現研發活動、研發機構、發明專利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全覆蓋。


推進創業帶動就業能力升級


加大科研人員科技創業激勵力度

  出臺高校科研人員離崗創業相關實施細則,建立完善科研人員校企、院企共建雙聘機制。

  改進科研人員評價方式,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的成績在職稱評審、績效考覈等方面的比重。

  對承擔國家和省重大項目的高端科研人員,探索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等激勵政策。


大力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

  完善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制度,落實外國人來浙工作、出入境、居留等便利措施,建立安居保障、子女入學和醫療保健服務通道。

  推進國家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海智計劃浙江工作基地建設,吸引更多科技人才落戶和優質項目轉化。


強化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

  允許大學生用創業成果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支持本科高校、職業院校深化產教融合,設立大學生創新創業基金,加快創新創業教育培訓基地、實踐基地建設。


推動“雙創”動能升級


培育發展新經濟

  堅持數字經濟“一號工程”,發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數字文化等產業,壯大生物經濟、綠色低碳經濟,培育柔性電子等未來產業。

  建立適應新經濟技術迭代的標準動態調整和快速響應機制。到2022年,新經濟增加值達到2.5萬億元。


推廣應用新模式

  升級信息消費、體驗消費、創意消費,推廣線上線下融合發展的新零售模式,促進共享經濟平臺向研發檢測、製造服務等領域延伸。

  到2022年,培育20個以上“互聯網+”示範園區。


推進“雙創”平臺升級


推進科創大平臺建設

  加快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等重點平臺建設,打造“萬畝千億”等新產業平臺,豐富之江文化產業帶等高能級創新載體。



  發揮杭州、寧波溫州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帶動作用,引導各類科技城和產業園區擴能升級,建設跨區域協同創新平臺。


推進“雙創”示範基地建設

  加快小微企業“雙創”示範基地建設,引導各類開發區建設資本集聚型、大中小企業融通型、科技資源支撐型、高端人才引領型等特色載體,積極爲“雙創”示範基地內的項目開通規劃環評等綠色通道。

  發揮長三角示範基地聯盟作用,促進各類基地融通發展。到2022年,累計形成“雙創”示範基地80家以上。


推動“雙創”投融資服務升級


引導商業銀行精準服務創新創業融資需求

  推動城市商業銀行圍繞服務中小微企業和實體經濟本源,完善差異化金融服務,豐富投貸聯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金融產品。

  實施融資擔保機構、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等風險補償,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穩妥開展併購貸款業務。


拓寬創新創業直接融資渠道

  發揮好省“鳳凰行動”投資基金作用,支持創新型企業在主板、創業板、中小板及科創板上市或新三板、浙江股權交易中心掛牌。

  促進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爲優質企業發債提供擔保。


有效發揮創業投資支持創新創業作用

  改革財政資金、國有資本參與創業投資的投入管理、退出標準和規則,鼓勵相關機構、個人參與創新創業投資,引導知名創投企業將總部或核心管理團隊落戶。

  充分發揮各類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加快發展天使投資。

  設立省再擔保有限公司,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擔保和再擔保,落實商標權、專利權質押貸款,實施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專項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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