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總會在感情里夾雜著莫名其妙的小情緒,一些連自己都覺得似是而非的小固執。比如我從來不肯在眾目睽睽之下熱烈地去表達愛情,哪怕愛已植入骨髓。儘管那景象可以惹得美人淚眼花花,浪漫得有些夢幻,但總讓我聯想到馬戲團手舞足蹈出醜的猴子。

  

  比如好幾年過去了,我都特別反感前女友這個稱呼,而且從來不用,儘管當愛已成往事,我還是會很隨性地用前妻這個稱謂,有點犯貧,略帶嘲諷,濃淡相宜,挺好。愛情雖然純凈而莊嚴,但故事可以被調侃,嘻哈塗抹,那讓生活多了一層欲說還休的美妙。

  

  我不介意回憶泛濫,可以從容不迫,肆無忌憚地拿往事開涮,不介意現實被時間弄得面目全非,我能寬容一切有心或者無意的錯誤與傷害,卻會極力避免與過往有所牽連,很多東西寧願虛妄的想像,不願殘酷的再見。所有我愛過的,疼惜過的,我都鄭重其事地會在心頭樹立一塊冰冷的石碑,感覺從此幽冥兩隔,然後以對待一個逝者的姿態,給予足夠的尊重。

  

  再比如我習慣角落,不管什麼時候,和誰在一起,總會挑最安靜的角落,忽然有一天被上帝宣布單身了,自由萬歲了,就突然怕呆在角落,怕安靜了,曾經最熟悉的場景會突然就讓人覺得窒息,可無論如何,我還是會不由自主地選擇角落,哪怕這行為看上去有些自虐。

  

  我一直有一些奇怪的想法,希望愛情會有一些不幸福的片段,幸福的時候或許是有缺憾的,似乎在不幸的時候,才有機會探知愛得有多深。我很刻意地想要把自己變得單純的小青年,盡量的簡單,總認為感情的事情,處理得越是達練,遊刃有餘,心靈的距離拉的越遠。戀愛本身就是一場無法自拔,不能救贖的弱智行為。我總愛想像某一天,某一個人忽然記憶消失,那樣,可以重新開始,小心翼翼,不出差錯地安排每一個場景,每一場邂逅,以同樣妙曼的心情和時光再來一次相戀。

  

  我追求過的人,哪怕多年之後,我依然會隱藏在時間的另一端,在心中刻意抄襲著她當年的清澈,而不願試著欣賞,浮華歲月沉澱的智慧和美麗。追求我的人,我從來不會覺得她死有餘辜,總會有時隱時現的愧疚感,好像前世欠了一個約定,今生又無法償還,我只好固執地相信會有來世,來世化成一棵開花的樹,長在她必經的路旁,陽光下慎重地開滿了花兒,朵朵都是我前世的企盼

  

  我討厭欺騙,卻不喜歡深究。我從來不深究一個人的過往,而且也討厭完全坦白我的故事。一方面出於禮貌性的尊重,另一方面是不忍心揭露傷痕,我若真愛那個人,傷心便會傳染,這與拿把刀捅自己一下是一樣的。逝去的愛情是一根扎進心頭的刺,只能哀悼自己的不幸,不能撥開血肉去尋找。

  

  愛情是一種可憐而勢單力薄的東西,骨瘦如柴,徐徐而行,現實在壓榨它,時光在消耗它,所有零碎的疼痛在敲打。但它固執地像蒸不爛,炒不熟,捶不扁,炒不爆,響鐺鐺一粒銅豌豆,它貧的有些犯賤,永遠在伺機不安地騷動。當風住塵香花已盡,我依然固執地相信愛情會劫後餘生。是的,如果選擇不相信,就永遠不會真正的疼惜和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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