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昔兴琪

  4月14日,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俗称:猴面鹰)在隆昌市爱鸟养鸟协会的帮助下被成功救助。

  “我这儿有只鸟,长得很奇怪,看起像猴子的脸,你们过来看一下嘛。”14日中午,隆昌市爱鸟养鸟协会副会长刘仁发接到市民陈先生的电话。

  “我到现场一看,确认这个是猴面鹰,是猫头鹰的一种。”当即,刘仁发带着猴面鹰回到了协会,并当即联系了隆昌市森林公安局。

  随后,隆昌市森林公安局赶到协会,经其确认,该鸟确实是草鸮,也就是人们俗称的猴面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据了解,市民陈先生12日在渔箭镇赶集时看到有人正在贩卖一只不知名的“怪鸟”,“我活了45年都没有看到过这种鸟”出于好奇,他花了100元将其购买了回去。

  在家养了两天后,陈先生依旧不知道这是什么鸟,周围的市民也不认识。这时,他想到爱鸟养鸟协会应该知道是什么鸟,这才进行了联系,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这只“怪鸟”竟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他当即同意将其放生。

  “我们对这只鸟的身体进行了检查,确定为健康,符合放飞条件。”隆昌市爱鸟养鸟协会会长王林远告诉记者。

  据了解,为进一步对草鸮的来源进行调查,该鸟目前被养至于隆昌市爱鸟养鸟协会。

  目前,隆昌市森林公安正在对该鸟的来源进行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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