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劉萍,江西省新餘市鋼鐵集團內退員工,在該廠工作31年後,去年被強制內退,月收入僅435元,又逢女兒高考,離異的她生活極為困難。從那時起她開始替自己和同事上訪要求合法權益,無果。一次次的挫敗讓她意識到,作為一名普通工人,維權實在太難了。於是,她決定參選人大代表,這一決定也得到很多人的支持。

  劉萍參選

  決定參選人大代表後,劉萍通過在公開場所進行演講,為自己拉票,並開通了微博及時介紹參選進展,並與更多人溝通,贏得選民和普通網民的廣泛支持。

  據她在5月10日微博中介紹,她利用空閑時間到麻將館、居委會等地方進行演講,「自選民名單4月15日公榜以來,基本上班,喫飯、下班均不斷演講,極個別麻木不仁者,不能說沒有。但更多的是非常堅決和憤怒的公民在我周圍參與演講都素不相識。下班接一員工電話,『劉姐我們這裡都選你』。」

  當然也有極個別「使絆者」。比如,原《新鋼報》某葉姓領導,在她演講過程中,當中走向前向她要過名片,拿到手後,即刻誇張撕碎,轉身走人。讓圍觀羣眾大為詫異。劉萍則對大家說,「非常的正常舉動,因為他是領導幹部,不做出點反對舉動怎麼行,只是表演不光彩罷了。」

  最終超過十人參與聯名推薦。按照《選舉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各政黨、各人民團體,可以聯合或者單獨推薦代表候選人。選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聯名,也可以推薦代表候選人。」因此,她理應獲得候選人資格。

  選舉辦的說辭

  但4月30日公佈的初步候選人結果卻沒有劉萍。她致電新餘鋼鐵集團選舉辦主任楊劍雲。楊說,「根據你前期表現,認為不適合當選人大代表。」

  劉萍的「前期表現」是什麼呢?據近日楊劍雲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所言,主要是兩點:

  第一,上訪。 「此前劉萍多次鼓動或參與非正常上訪,我們核實發現,2010年7月至10月,劉萍先後3次進京上訪,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訓誡三次;當年10月,劉萍因在北京非正常上訪,被新餘市袁河公安分局拘留10日。」

  但我國《選舉法》第三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和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很顯然,就目前的公開信息來看,劉萍雖然曾被公安機關訓誡和拘留,但並未被剝奪政治權利。因此,這一點是不能夠作為限制參選人大代表的理由的。

  至於所謂的「非正常上訪」或許是客觀存在的。但作為溝通官民之間渠道的信訪制度,本就是為解決官民之間的緊張關係,而目前地方政府不作為,導致訪民只能選擇「越級」上訪維權,至於制度對越級上訪有所限制,是值得我們反思的。而人大本應作為政府的監督者,非但不能保護弱勢公民,反而排斥訪民,這是值得我們反思的。

  第二,拉票。劉萍的第二個被新餘鋼鐵集團選舉辦所反感的舉動是通過網路拉票。楊劍雲說,「劉萍想當選區人大代表,先後在公共汽車上、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超市等場所為自己拉票,共有17人簽名推薦她作為代表候選人。」「在參選過程中,劉萍利用新浪微博等為自己尋求支持。一些境內外媒體對劉萍參選人大代表一事進行了報道,一些不知詳情的網民表示支持劉萍,紛紛質疑新鋼未將劉萍列為候選人的做法。」

  作為參選人,尤其是獨立參選人,通常在參選前並不為選民所知,因此需要通過必要的手段與選民溝通。而此前的絕大多數候選人是內定的非官即富,連投票過程都淪為過場。劉萍作為參選人,積極走近選民,並通過先進的網路拉近了與選民之間的距離。

  此舉非但沒有違反選舉法,反而學習借鑒了民主國家成熟先進的選舉模式,「創新」了當前人大選舉模式,而新餘鋼鐵集團選舉辦卻拿愚蠢打擊進步。

  更值得一提的是,楊劍雲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卻又說,「劉萍未被列為候選人,是因為聯名推薦她的人數不夠選舉法的要求。他說,共有17人簽名推薦劉萍作為代表候選人,其中5人不是選區選民,3人退出簽名,2人在新鋼選區查無此人,所以有效推薦的只有7人,沒有達到法定十人以上的人數規定。」

  「相關部門」的打壓

  針對楊某這種說法,湖南經濟電視臺記者趙雪潔以網名「南都校尉」發表微博稱,「根據這份推薦表,其實是有15人推薦劉萍而不是17人,而且這15個人每個人都被當地警方約談過。」

  劉萍等獨立候選人多次到選舉委員會索要候選人提名推薦表,無人提供,工作人員甚至要求他們把推薦人集體帶到選區才給表,並聲稱要當面填表,不許帶走。

  4月27日,她與選民魏忠平去選舉辦詢問確切選舉時間,在所謂新鋼內部文件中看到了自己「在第六選區的初步候選人名單上」。武保指點他們去新鋼廠沈書記辦公室詢問具體選舉信息,他們在沈書記辦公室看到文件上寫明選舉時間是5月15日到20日。

  劉萍說,文件上寫明從4月16到5月3日是初步候選人醞釀篩選確定產生的時間,其中並未見推薦表的截止時間規定,也就是說只要沒超過確定候選人時間(5月3日)我與魏 忠平還能遞交推薦表。她問沈,是否可以遞交推薦表?沈置之不理,起身開會去了。到門口時,沈說,「有對夫妻已經刪掉為你推薦名單了,他們都說上當受騙了。」

  而當劉萍去向那對老夫妻詢問時,在回話中得知是居委組長找他們說,「還沒開始選舉你就簽名!」 晚上一位女同事找到她說,「苗圃居委電話問她為何簽字?知道不知道後果的嚴重性?讓她不要攪和渾水,到居委來刪除名單,最後還說要自願來等等。」

  當然,也有不畏強權者在堅持。有兩位女同事電話說讓她們到居委刪除名單,均被她們奚落一通拒絕刪名單。「聽到這個消息,劉萍在微博中激動地說,」同胞權利意識在增加,我就看到看到希望,我敢與參與江西省新餘市區人大代表選舉,其結果並不重要,參與的過程就是目的!能喚醒公民權利意識,能震懾遏制腐敗蔓延!就是最好的結果,我非常平和地面對一切挑戰!「

  然而劉萍本人所受到的壓力並不限於此。

  據劉萍微博透露,」(4月)29號的談話在新鋼沈書記語重心長的;『好自為之,好自為之』中展開序幕!在市政法委書記『不要採法律底線』中得到警示!在市國保支隊長『不要與境外媒體聯繫』中感覺威懾!在設材部尹書記『不要搞了嘛,不要搞了嘛』中明白暗示!「

  5月15-16選舉即將進行,但選舉時間並未公示,多個單位和社區迄今未發放選民證,公眾無法知道確切選舉時間。於是,5月11日,劉萍印了一些選舉時間通知和明信片,製作了一條橫幅,上書」人民代表人民選。公民精神萬歲!「配合著演講。大約八點半左右大批警察趕來,搶走我的橫幅和選舉通知書,未出示暫扣證!

  公安局局長說,」你舉橫幅已經違法了,這是共產黨領導下的選舉,不是在美國!你拉選票是違法行為,我現在就傳喚你。「劉萍趁他找車時間回了家,警察很快到家敲門,說要與她談談,被她拒絕開門。警察說,」你明天不要出來嗎?「後發現家裡被停電。未能避免與他們談談。

  5月13日凌晨3點,劉萍通過手機簡訊發微博說,」感謝您關心,我與魏忠平已經平安到家。他們抄我家了。家裡電源11日晚上被掐斷至今無法上網,現警察在樓梯口守候被安全著。「早上七點左右,她的最新一條微博寫著:

  「感謝於建嶸、李悔之、劉安軍、老K、江容生、周老師等全國無數公民的關心我於今早2點不到平安回家,雖然電被掐、家被抄、樓下警察保護著,喉嚨沙啞、我依然即刻上路演講,我參選在陽光下!不畏前途太黑暗!我不孤獨!身後無數眼睛照亮參選之路。」

  一次正常的基層人大代表參選,竟然受到如此多黨政部門如此強烈的「關心」,即使是在中國大陸,恐怕也是極為罕見的。好在事情能夠在「我執著,我無畏」中結束,讓幾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多少看到一絲希望。

  劉萍的參選之路,如同中國的政治轉型一樣,艱難坎坷,阻力重重,但歷史的潮流是擋不住的,強權終究壓不住人類文明的進步。相信終有一天,對這一切做出評判的是公民手中的選票,而非國家暴力機器。這一天的到來,需要每一位中國公民的自覺和努力!

  本文相關信息來源於新華網、深圳衛視、南方都市報、劉萍微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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