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26日電)新北市府社會局今天晚間表示,某安置機構所發生的性侵害案件,接獲單位通報後,啟動相關調查與訪視等機制,也針對加害人提出獨立告訴。市府將會持續加強管理監督機制。

新北市某安置機構發生某男性職員自民國106年起,涉嫌猥褻機構內數名男童,經臺北地檢署起訴。監察委員楊芳婉重視本案,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已於25日申請自動調查,新北市政府對曾已發生性侵害事件的安置機構,有無採取適當的評鑑淘汰機制,與善盡監督責任。

新北市府社會局兒童少年福利科長劉倩如今天晚上受訪表示,這一所機構在民國101年就曾發生性侵害事件,當時,102年監察委員高鳳仙、黃武次已經啟動相關調查。

劉倩如說,當時監委針對新北市政府督管兒少育幼安置機構的兒少保護事件依法通報、行政稽查管理、相關專業人員在職訓練,這些相關事宜都有指導,監委對當時新北市府的改善作為,都表示妥適。

劉倩如說,監委楊芳婉所關心的這次性侵害事件,106年案發後,機構有通報新北市府。市政府獲報,針對事件調查、家庭訪視、受害孩童的訪視,都啟動社工調查,並由機構解僱加害者。

劉倩如說,經市府調查後針對加害人提出獨立告訴。市政府會針對楊芳婉委員所關心關於機構評鑑事項提出說明,市府並持續加強管理監督機制,更重視兒童人身安全及保護預防機制。(編輯:方沛清)10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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