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參不能和什麼一起吃,在中藥里有一個「十八反」歌,列出來一些中藥是不能配伍在一起的。《儒門事親》,歌訣為:「本草明言十八反,半婁貝蘞芨攻烏,藻戟遂蕪俱戰草,諸參辛芍判藜蘆。」諸參包括幾種,張氏沒有說明,這裡的參包括有人蔘、丹參、玄參、沙參、苦參 之說。

在古代人蔘和党參是不分,陶弘景描述 「上黨來者,形長而黃,狀如防風」的人蔘,實似為今之党參。到清代·吳儀絡的《本草從新》才首載有党參。雖然吳氏未提及党參反藜蘆,但由於古時混用,故党參是應列入「十八反」之中。

西洋參是首載於《本草從新》的,原名西洋人蔘,與人蔘同是五加科植物,來源相同,作用也相似,在《醫學衷中參西錄》中:「西洋參性涼而補,凡欲用人蔘而不受人蔘之溫者,皆可以此代之。」故西洋參也應該列入「十八反」之中。

而太子參則並不是五加科植物,它是石竹科植物異葉假繁縷的塊根,原是一種江蘇民間草藥,應用也不過數十年的歷史。無論古之記載,還是植物來源,都與人蔘相差甚遠,似應不列入「十八反」為是。

而 沙參有南、北之分

現在所用沙參有南沙參和北沙參兩種,南沙參是為桔梗科植物,北沙參是為傘形科植物, 據宋《政和本草》和明《本草綱目》對沙參形態的描述,十八反中的沙參均應是桔梗科的南沙參。而北沙參在清·《本草逢原》中才首有記載,雖然也說其反藜蘆,但根據 《政和本草》的記載,以及植物來源不同的事實,「十八反」中的沙參當指南沙參。

上面的幾種參類都不宜喝藜蘆配伍使用,沙參中的南沙參也不宜,北沙參按理說是可以的。但對 「十八反」還缺乏全面系統深入的研究,在尚未弄清反葯能否同用的機理之前,應持審慎態度,在沒有充分根據及實際應用經驗時,仍須避免盲目地配伍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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