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法律逐漸完善,很多法律很平民化,也很人性化,古代的刑法跟我們現在的法律差不多,最大意義在於限制人們的行爲,防止下次再犯罪,而在古代是有死刑的,因爲儘管可以監禁,但是往往還是無法約束,死刑是最高的刑罰,那些曾經犯下滔天大罪的人,也得到了結果,比如最可恨的就是做一些賣國求榮的事,死刑必然是逃不過的。

  而現代很少使用死刑,一旦被判死刑,任何人都沒有辦法逃脫,我們有更高的手段來執行,然而在古代的時候,還是有辦法逃離這個刑罰的,是可以使用別的刑法代替死刑的。

  那古代的囚犯不想死怎麼辦,有這四種方法可以幫助他們免受死刑。

  第一種是宮刑,也是古代大多男性囚犯所選的刑罰,死刑和宮刑其實沒有多大的區別,死刑反而來得更痛快一些,宮刑必須忍受身體上的巨大痛苦,雖然暫時不用死,但是活着卻生不如死,而且在今後的生活中,遭到別人的嘲笑,我們所熟知的人就是司馬,遷當時他是被判了死刑,但是最後卻選擇了宮刑,雖然他在歷史上有很大的成就,卻依舊被人唾罵。

  第二種就是免死金牌,免死金牌,是需要花大量的錢財,有關係才能得到的,又或者是你必須對國家做出很大的貢獻,或者是深得皇帝的寵愛,才能夠得到,但凡被判決死刑,若有免死金牌,就可赦免死罪,今後的日子可就舒坦了。

  第三種就是行賄,有錢能使鬼推磨,從古至今錢就是萬能的,有錢了,在監獄裏也是住的高等房間,還有就是可以隨便找個替死鬼,替你接受死刑,當然了,出去之後可以繼續過你的快活日子,這就造成了在古代受賄風氣盛行,很多貪官都是官官相護,貪得無厭。

  第四種就是赦免,哪個朝代皇帝總會赦免一些囚犯,比如新帝登基,或者是遇到什麼大的災難日,都會宣讀赦免,而這時候的人是比較幸運的,他們可以恢復自由。

  古代雖然有很多種辦法脫離死罪,但是仍會有犯罪者氾濫,他們屢教不改,次次觸碰法律的底線,而如今卻不同了,只要是犯事兒,便逃不過法律的制裁,這樣可以極大的降低犯罪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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