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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貫中在三國演義中寫劉安殺妻款待劉備,是以正面形象來寫的。對此,我有兩點看法:

第一,劉安殺妻款待劉備,劉備很感動,這說明劉備是十足的偽君子。劉備把此事告訴曹操,曹操重獎劉安,說明曹操是十足的漢賊。當年,漢高祖劉邦攻下鹹陽後,約法三章,其中一章就是殺人者死。劉安殺妻當死,劉備和曹操不但不罰,反而褒獎劉安,這是和劉漢政權唱反調。再說了,自古至今,不管女人的地位多麼低下,如果不是戰亂或饑荒,實在生活不下去了,沒有人會殺妻易子而食的。劉安只是招待劉備,就殺妻而食,這實在是和易牙殺子沒有什麼兩樣,也沒有什麼好褒獎的。

第二,三國演義只是一部小說,小說表達的是作者的思想。羅貫中生活在理學興盛的時期,他作為一個儒生,深受理學思想的影響。理學中的「君叫臣死臣不能不死,夫叫妻亡妻不得不亡」這種糟粕,在羅貫中腦子裡簡直是至理名言。所以,才會寫出那樣的故事來褒揚劉安。歷史真實的劉安殺沒殺妻我們不知道,但是,即便是劉安真有殺妻之事,劉備和曹操也不大可能那麼應對。


在《三國演義》的第19回裏有劉安殺妻的情節,原文如下:(劉備戰敗逃難)一日,到一家投信,其家一少年出拜,問其姓名,乃獵戶劉安也。當下劉安聞劉豫州牧至,欲尋野味供食,一時不能得,乃殺妻以食之。玄德曰:「此何肉也?」安曰:「乃狼肉也。」玄德不疑,乃飽食了一頓,天晚就宿。至曉將去,往後院取馬,忽見一婦人殺於廚下,臂上肉已都割去。玄德驚問,方知昨夜食者,乃其妻之肉也。玄德不勝傷感,灑淚上馬。劉安告玄德曰:「本欲相隨使君,因老母在堂,未敢遠行。」…又說劉安殺妻為食之事。操乃令孫幹以金百兩往賜之。

以上案例至少說明:

1、東漢末年戰亂頻仍之下,普通女性地位十分低下,幾乎就等於一隻動物或一件器物。算是沒落貴族的劉備就親口說過:「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衣服破尚可縫,手足斷,安能續?」,普通人劉安殺妻基本就如同殺了自己的耕牛或一條名貴犬,可以想像婦女地位之低下!在父系社會,男性對女性的歧視和壓迫一直延續,一個丈夫如同殺豬一般,毫不猶豫就把自己的老婆殺死,煮肉熬湯,以食偶像。

2、劉安殺妻是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下,以封建時代的道德標準來鋪陳描述的,是古代忠君體系下的一種極端的道德導向。劉備的仁德海內皆知,劉安殺妻是處於對劉備的極度愛戴、擁護和尊敬。黃巾之亂後,民皆相食,喫人肉在封建社會特定戰亂時期不是什麼大事。基層民眾劉安認為在沒有什麼招待劉使君時殺妻基本上是應盡的義務,劉備自動真相後雖然感動難怪,但是他潛意識裡把這作為「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一種「給養」似乎也可以理解接受。依照現在的道德,這位大仁大德的劉皇叔,不是立即懲治這個惡人...居然感恩揮淚,簡直沒有人性。

3、在封建社會,忠君,孝敬,這是古代男人立命的關鍵。「忠君孝長」遠比「夫妻之義」重要得到,更不用談什麼「男女平等」。在價值體系中,妻子兒女都是可以犧牲的,為了忠君或者孝敬父母而殺害拋棄子女妻子的事情很普遍。 而妻子,可以再娶,事實上,劉安後來獲得的「金百兩」可以夠娶妻N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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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安殺妻引發怎樣的思考?說實話,雖然非常喜歡這部小說,但三國演義中的這個故事不太感冒。第一,如果故事是真的,那最駭人聽聞的就是那時婦女的地位太低下;其次是人民的生存狀態及其不可思異,特別與現在人們衣食無憂,還追求更高級的文化生活不可同日而語。第二,有點懷疑這件事情的真實性,不排除羅貫中老先生為鼓吹劉備而編造或者誇大其詞的故意。我認為有可能:一是劉安兩口子在劉備到家之前,因為其他原因發生口角,劉安失手打死妻子,而劉備來後家中沒有食物充饑,劉安割下死人肉給劉備充饑,這是有可能的也是能理解的。二是劉安說了謊實際並不是妻子,因為那種時候可以說到處是死人,劉安隨便割了一個死去女人的肉給劉備充饑。


這個事情。如果道德學家來評論,又要說婦女在當時社會地位低下。但是大家想一想。漢唐時的婦女社會地位。不一定很低下,要不然就沒有呂后和武則天了?寫這個小說的人,當時的社會背景而已。本人以為,只不過是一個小說的故事情節。而且是微不足道的一個情節。不值得大驚小怪。明末時農民起義軍還喫菜人呢?


過去的人講究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劉安當時就是想藉此換一件衣服,順便讓劉備知道他有多重兄弟情。

這要換在現在,那是一種多麼噁心的感覺啊!


此人的做法我只能說——太瘋狂,

這樣的現象在當今的社會並不少見,很多人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不惜損害他人甚至是親人的利益,

對待這種人,我是避而遠之的,不知道大家是何看法


感謝舟自橫邀。

安之殺妻以饗玄德,聞之淚下。1,安貧。家無美食。2,安膽小。軍兵驟至,殺妻自保。3,安冀以此進身。藉備以求體面。4,安慕備已久。深層原因是劉安極度自私,借妻求得一場富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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