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早前判刑,3名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今日提出上訴。

其中戴耀廷及陳健民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朱耀明就定罪提上訴,3人會繼續尋求法律團隊的意見,研究判詞內容,再闡述上訴理據。

法庭上月判刑,戴耀廷及陳健民刑期最重,兩人因為串謀犯公眾妨擾罪,被判即時入獄16個月,另一項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被判囚8個月,同期執行;朱耀明則被判入獄16個月,緩刑兩年。

至於同案其餘6人,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分別被判即時入獄8個月。時任學聯常務祕書鍾耀華及民主黨前主李永達亦分別被判入獄8個月,緩刑兩年。

案中最年輕被告、時任學聯常委張秀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因為健康理由,獲準押後至下月10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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