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偉倫指警方調查期間欠操守,及宣誓時遭歧視,故再申請中止聆訊。

律政司退休高級檢控官布偉倫(Edward Joshua Brook)於去年3月在蘭桂坊疑因遭司機「揀客」拒載而起爭執,布偉倫涉踢凹的士左邊車身,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第5度提堂。他早前以控方一直未有全面地向他提供相關文件為由,案件已延誤多時,申請中止聆訊及撤控。裁判官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拒絕其申請。布偉倫現再以警方在調查間有失操守、及認為宣誓時遭歧視再申請中止聆訊。

律政司退休高級檢控官布偉倫(Edward Joshua Brook)。

控方今陳詞表示警方調查時,未有取得相關閉路電視片段、當日在場的警員「流水簿」、涉案的士車cam等,並指控方所掌握的資料全都已向布偉倫披露,並認為相關資料與本案無關。布偉倫亦表示明白這並非控方或律政司的職責,但就指控警方在調查上或有失職。他又又指摘涉案的的士是「黑的」,但警方卻未有執行職責。他認為法庭應要避免被濫用,理應要中止是次聆訊。

最終裁判官香淑嫻拒絕其中止聆訊及撤控申請,一度要求布偉倫就控罪作答辯,但由於控方欲傳召一名當時在場的證人,但該名證人拒錄口供,亦無法提交書面供詞予布偉倫,他表示未準備好答辯。他續稱,因當日錄口供時,所作的譬詞透露了他是基督徒及猶太人,認為因此而遭受歧視,再次申請中止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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