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羅德曼登錄NBA的時候,就已經25歲,1986年第2輪第3順位(總第27順位)被活塞選中。他被當做小前鋒來使用的,在擁有比爾·蘭比爾,伊賽亞·託馬斯,維尼·約翰遜的底特律壞小子軍團中,羅德曼根本排不上號。在大哥哥眼中,他纔是乖乖仔。羅德曼天生展示出來的天賦是對進攻毫無慾望,逐漸培養出了防守慾望,曾記得灌籃高手中常說的一句話“得籃板者,得天下”,不知道這句話是誰喊出來,但是羅德曼是將這句話發揚光大的球員。

  不佔球權,防守能力強,態度積極,這樣的“籃板癡漢”在進攻爲先的小樹時代也會有他的一席之地,小球進攻的三分球固然厲害,但只要手感不佳,籃板球的保護就成了重中之重,多一個籃板就多一次進攻機會。羅德曼雖然投籃能力不強,但他在防守端機動性和對抗能力都不差,他可以換防任何位置,這一點也很契合小球球風。

  羅德曼可以說是進攻端的黑洞,在鼓勵進攻的當下,羅德曼很難保證有場均36分鐘以上的出場時間,這就意味着他的籃板球數據將會大打折扣。當然,如果能在勇士這樣的進攻強隊中,羅德曼的作用將會放大,因爲他並不需要進攻,防守和籃板纔是他需要做的,也是他最擅長的。

  對於羅德曼這樣的球星我們根本不能放有很大的期待,在進攻爲先的今天他甚至無法穩坐球隊首發出戰36+分鐘。與NBA歷史上衆多出色防守者不同的是羅德曼是一位徹徹底底的進攻黑洞,在當下這無疑是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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