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15日訊 近日,國家統計局發佈《知識產權(專利)密集型產業統計分類(2019)》(國家統計局令第25號),於2019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

  該分類標準由國家統計局牽頭制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協助開展基礎性工作。據悉,國家知識產權局自2012年起已連續多年開展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統計研究和地方試點工作。本次分類標準制定工作以前期研究成果爲基礎,前後歷時近15個月,經歷了籌備謀劃、研究起草、徵求意見、修改完善及審批發布等階段,其間開展了充分的測算和研究論證,廣泛徵求並吸納意見建議近百條,最終形成包括7大類、31箇中類,涵蓋188個國民經濟行業小類的分類標準。

  分類標準明確了知識產權(專利)密集型產業的定義,確立了分類原則和方法,界定了產業涵蓋的行業範圍,是統計監測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發展狀況的規範性依據,爲準確反映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及作用奠定了基礎。

  《知識產權(專利)密集型產業統計分類(2019)》是國家統計標準,屬於強制執行標準。該標準的出臺,是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發展工作要求的重要舉措,對於發揮知識產權制度保障和激勵創新發展、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下一步,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協同國家統計局等相關部門,積極推動分類標準的實施落實工作。以分類標準爲依據,圍繞產業增加值等重點指標,逐步建立並完善知識產權(專利)密集型產業統計監測體系;開展分類標準宣傳、解讀和培訓工作,不斷加強國家和地方相關統計監測的規範性和準確性,提升統計服務水平;繼續推進涵蓋更多知識產權類型的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基礎統計工作,爲後續推進分類標準動態修訂提供有力支撐。(李鳳新 王曉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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