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檢驗標本採集規範2010-09-01 21:13:03 作者:佚名 來源:本站整理推薦:醫學檢驗資格考試網上輔導1、目的:保障送檢標本質量,保證送檢標本具有代表性以及檢驗結果的可信度和有效性2、適用範圍:標本採集前後及檢驗過程3、責任人:檢驗科全體工作人員,臨床醫護人員及送檢者4、程序:4.1血常規檢驗標本4 1、目的:保障送檢標本質量,保證送檢標本具有代表性以及檢驗結果的可信度和有效性2、適用範圍:標本採集前後及檢驗過程3、責任人:檢驗科全體工作人員,臨床醫護人員及送檢者4、程序:4.1 血常規檢驗標本4.1.1 用EDTA-2K(EDTA-K2?2H2O)1.5-2.2mg/ml抗凝(EDTA抗凝管、紫色帽)采血。4.1.2 注意事項;4.1.2.1 按抗凝管刻度準確采經脈血至2ml。4.1.2.2 采血後立即上下顛倒混勻5~10次,不可用強力振蕩,以免造成溶血。4.1.2.3 采血後儘快送檢(為保證結果準確,必須在2h內完成檢測)4.2 紅細胞沉降率(血沉,ESR)檢驗標本4.2.1 靜脈採集枸櫞酸鈉(109mmol/L,即32.6g/L)抗凝血(枸櫞酸鈉抗凝管、黑色帽)。4.2.2 注意事項:4.2.2.1單獨采1管靜脈血,按抗凝管刻度準確采血至2ml(抗凝劑/全血=0.4ml/1.6ml)4.2.2.2采血後立即上下顛倒混勻5~10次,不可用強力振蕩。4.2.2.3采血後儘快送檢(為保證結果準確,必須在2h內完成檢測)4.3凝血檢測(PT、APTT、TT、Fib)標本4.3.1經脈採集枸櫞酸鈉(109mmol/L,即32.6g/L;抗凝劑:全血=0.2:1.8)抗凝血(枸櫞酸鈉抗凝管、藍色帽)。4.3.2注意事項;4.3.2.1單獨采1管靜脈血,按抗凝管刻度準確采血至2ml。4.3.2.2 采血後立即上下顛倒混勻5~10次,不可有凝塊。4.3.2.3采血後儘快送檢(為保證結果準確,必須在2h內完成檢測)4.3.2.4 空腹采血(餐後脂血會影響檢驗結果)。4.4 血型與交叉配合標本4.4.1用用EDTA-2K(EDTA-K2?2H2O)1.5-2.2mg/ml抗凝(EDTA抗凝管、紫色帽)采血4.4.2 注意事項;4.4.2.1按抗凝管刻度準確采經脈血至2ml。最好單獨采血,便於標本保存。4.4.2.2 采血後立即上下顛倒混勻5~10次,不可用強力振蕩,以免造成溶血。4.5 尿液常規檢查標本4.5.1 住院病人應盡量留取晨尿(安靜狀態下留取清晨第一次尿)4.5.2 門急診病人可留取隨機尿,但結果受多種因素的影響。4.5.3 尿液採集於潔凈尿杯中,不可使用其他未經洗滌的器皿如藥瓶、試劑瓶等。標本留取後儘快送檢(為保證結果準確,必須在2h內完成檢測)。4.6 尿液特殊檢查標本4.6.1尿液成分定量檢查應根據檢查目的選擇防腐劑。4.6.1.1尿液愛迪氏計數或3h計數;甲醛(40%),5ml/L尿液;3h和12h尿沉渣計數的留尿時間分別為(Am5.30-8.30)和(Pm20.00-次日8.00)4.6.1.2尿蛋白或尿糖定量:甲苯,5~20ml/L尿液。4.6.1.3尿17-羥,17酮、腎上腺素、兒茶酚胺和尿鈣等:濃鹽酸,10ml/L尿液。4.6.2尿稀釋濃縮試驗:試驗日正常進餐,上午8點排尿棄去,每隔2h留尿一次,至晚上8點共六次標本;晚8點至次晨8點為夜尿,收集於一個容器中,分別標記時間後送檢。4.7 糞便常規檢查標本4.7.1 一般應為新鮮的自然排出的糞便3~5g,必要時可肛試子取出,但需要註明。4.7.2 樣品置於潔凈容器中,最好用帶蓋塑料盒。4.7.3 糞便應選取含膿、血、粘液等異常成分進行檢查。4.7.4 做隱血試驗時,應囑病人檢查前三天禁食肉類、含動物血食物。4.8 漿膜腔積液檢查標本4.8.1 標本一般由臨床醫師無菌穿刺採取。4.8.2 送檢標本量:常規檢查、生化檢查、細胞學檢查用無菌管採集標本,結核菌檢查留取10ml。4.8.3 標本採集後必須立即送檢,否則可因標本凝固、細胞變性溶解等導致標本無法檢測或結果不準確。4.8.4用於細胞學檢查時,可在標本中加適量EDTA抗凝,但還需要留1管不加抗凝劑的標本用於觀察積液的凝固性。4.9 臨床化學檢驗標本4.9.1 一般生化檢查(肝功能、腎功能、血脂、血糖、免疫、電解質、心肌酶等)留取不抗凝血(紅色帽、真空負壓管),采血量視檢查項目多少而定,一般為4~5ml4.9.2 血鉀、血糖檢測標本必須立即送檢,2h內完成檢測。4.9.3 空腹采血,如為餐後標本,應在申請單上註明。4.10 血氣分析標本4.10.1 一般採集動脈(股、肱、動脈)抗凝全血,抗凝劑為肝素鈉(0.05mg/ml,即1000U/ml,用9g/L生理鹽水配製)。特殊情況下采靜脈血時應在標本欄註明。4.10.2 注意事項4.10.2.1 采血全程採用厭養技術,盡量避免血液與空氣接觸。4.10.2.2 采血量1.0~2.0ml,采血前先吸入足夠量液體肝素於注射器內,使其儘可能濕潤注射器內壁然後排出液體肝素,留下注射器死腔內液體肝素0.1ml即可。4.10.2.3 抽出的血液不能有氣泡,如有氣泡應立即排出。4.10.2.4標本採好後立即封閉注射器針頭,用兩手搓動注射器針筒使標本混勻後立即送檢。4.11 臨床免疫檢驗及化學發光檢驗標本4.11.1一般免疫學檢驗(乙肝病毒、丙肝病毒。HIV、梅毒螺旋體、結核、自身免疫病等)和化學發光檢驗(各種激素、腫瘤標誌物)留取不抗凝血(紅色帽、真空負壓管),採取量視檢查項目多少而定,一般為4~5ml。4.11.2嚴格按生物安全有關規定采血。4.11.3空腹采血,如為餐後標本,應在申請單上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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