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我這裡也是突降暴雪,五釐米的積雪一度讓交通都癱瘓了,路上都是結冰,行人走在路上一個個跟走在冰川上的企鵝一樣,搖搖擺擺,一不小心還會滑倒。

早晨出門買早飯,過馬路的時候,因為路上零零星星還有幾輛車,我就等了一會兒,這路太滑了,絕不敢跟車搶道。這時一個老太太小心翼翼地從廣場走到了我身邊,看樣子也是要過馬路。她看著路上的結冰一副憂心忡忡的樣子,遲疑了幾分鐘,才試探性地問我:姑娘,這路太滑了,呆會兒過馬路你能扶一下我嗎?

說實話,聽到這話我心裡咯噔了一下,這要是在十幾年前,這算啥事嘛,舉手之勞而已!可這幾年,全國各地碰瓷的老人越來越多,扶老人一度成為「高危行業」,很多人調侃敢扶老人那是赤裸裸的炫富,因為一般人真不敢,萬一被訛上,估計一兩年都白乾了!

正因為此,我遲疑了半天,還偷偷觀察了下她,好像還挺慈眉善目的,不像老奸巨猾的樣子,如果我直接拒絕是不是顯得我太小人之心了?

剛好這時又有幾個人走了過來,我一看有戲,這就算是碰瓷的也有人給我作證,於是我折中了一下,告訴她說:阿姨,你扶著我吧!

那個阿姨一聽,蠻高興地挽住了我的胳膊,我帶著她小心翼翼地走了過去,謝天謝地,我們安安生生過了馬路。等過了馬路,老太太放開了我的胳膊,我心裡長吁了一口氣!好像逃過一難似的,可能是我太得意了,腳下一滑,摔了個大馬趴!雖然挺疼的,可我爬起來,不禁感嘆自己運氣好,幸虧是我一個人,這要是剛才老太太扶著我時摔倒那可了不得!

你看,這本來是一件挺正常的事,結果搞得跟攻心計似的,為什麼?就是因為題目中這種老太太,這種人訛詐的不是一兩個人,他們消費的是整個社會的愛心和信任,這纔是大眾鄙視碰瓷者最重要的原因。


又是做好事被訛,有好心沒好抱的典型案例。這樣的事情我們見的太多了,每年都會不斷上演這種讓人心寒的鬧劇。每當出現類似事件時,社會都會展開大討論,人們在批判老人無德的同時,內心往往也會捫心自問一下,如果事情臨到自己頭上,還會不會挺身而出呢?

如果是一個特例出現的話,我們完全可以怪罪於個別人道德素質的低下和無恥,但當類似事件層出不窮時,我們在道德討伐的時候是不是更應該從社會層面來思考呢?是什麼形成了這種令人寒心的可憐局面呢?我認為原因有三:

一是法律的縱容。老人被救訛人了,即使被揭穿了也不會受到任何的法律責任,最多就是被人指指點點了事,特別是對那些找不到肇事者的老人來講,他們倒打一耙正好找個人背鍋,能訛上更好,訛不上也沒關係,反正又不會付出任何代價。所以,在法律上,我們應該出臺相關規定,懲罰這些心存僥倖和缺乏公德的人。

二是對施救者冷漠。沒有在全社會形成一種「出了事,社會變你撐腰」的責任感,我認為對類似事件中的施救者,在問題澄清後,相關部門應該從鼓勵見義勇為的角度給予精神和物質上的雙重獎勵,不能再出現讓英雄「流血又流淚」的局面,社會的一個肯定對愛心者來講,有時是無價之寶。

三是應當將被救者納入失信名單。要讓他們的壞心受到社會的懲罰,讓他們為這種無恥行為付出代價,努力營造一種人人恥笑和痛恨類似行為的濃厚氛圍。


新年第一天,涇縣的胡女士就遇到了一件鬧心事。她出於好心,扶起摔倒的老太太,卻沒想到反而被老人訛詐。

1日下午2點多,胡女士駕駛自己的電動三輪車到涇縣城區蘇紅西路時,將車停靠在路邊。胡女士下車到街邊買完大餅準備駕車離開時,發現電動三輪車旁邊有位老太太摔倒在地。胡女士熱心相助,趕緊將老人扶起。

結果,讓胡女士萬萬沒有想到的一幕發生了。被她親手攙扶起來的老太太竟然一屁股坐到她的電動車上,一口咬定是被胡女士的電動車撞了,不讓她離開。胡女士萬般無奈之下只好撥打了110報警。

涇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民警接警後,迅速到達現場。經過幾名目擊證人證實,胡女士的車根本沒有和老人接觸,是老人自己走路不小心摔倒的。 經瞭解,這位摔倒的劉老太就住在附近,身體不好,行走不穩。

隨後,民警對劉老太進行了嚴厲批評,並責令其離開胡女士的電動車。劉老太自知理虧,在眾人的指責聲中默默離開了。民警當場對受了冤屈的胡女士給予了表揚,充分肯定了她主動攙扶摔倒老人的做法。

雖然近年來不少人做好事時頻頻遭遇尷尬,自己做了好事,卻需要為自己的愛心「買單」,但是,該扶老人時還是要扶,不要害怕。

最後,引用春晚小品《扶不扶》結尾的一句話 ,「這人倒了咱不扶,這人心不就倒了嗎? 人心要是倒了,咱想扶都扶不起來了。」


又是一起老人碰瓷之事,看的讓人心涼,總感覺的脊樑一陣陣的冷颼颼的!老人倒了,到底扶不扶?這是一個困擾困擾人們多年永恆的話題,扶了怕被訛上,不扶良心上過不去!

曾記得南京法官事件,一個極不負責任,但有死板的法官,辦案說的那句讓人心寒但又很現實的話,「活該」!法律講的是證據,可好多老人以碰瓷為專業,抓住了人們被訛詐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態,喫了啞巴虧,還不能張揚,這就是有理說不清!

此事涇縣女子扶人被訛詐,民警現場調查還女子清白,這隻能說女子是幸運的,既有監控,又有路人證明,如果在監控盲區,又遇到滾蛋南京類似的糊塗法官,此女子可謂損失慘重。

對於老人來說,民警對她進行了批評教育,可這有用嗎?第二天還是你說你的,我行我素,反倒下次碰瓷有經驗了,下個人倒黴的就不是這女子這麼幸運了!這說明什麼?對於這類碰瓷人處罰力度不夠,這就是違法,擾亂社會風氣,損害社會公德!我們不能剛好人做了好事,再破財流淚!

對於老人倒了扶不扶?現在科技這麼發達,一定要找人給留下視頻,以防被訛詐!但老人到了,必須要扶,扶了,有時能救人一命!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打擊碰瓷人,樹立起社會新風尚,對見義勇為的人,大力弘揚,別讓英雄流血又流淚!敬請關注【宗元】頭條號!


不要指責老人,畢竟是個例。現在媒體過分渲染老人碰瓷,訛人,廣場舞。這是輿論導向傳播負能量,助長社會歪風邪氣。老人倒了沒人扶,公交車不給老人讓位等不良風氣。什麼「壞人變老了"或「老人變壞了",這些錯誤觀念要摒棄。媒體要宣傳正能量,弘揚正氣。


請相信: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社會自有真情在,不要被個別人傷了心。

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不怕被誣陷,自有人還你清白!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啊??!


我們當地也有一個老人,碰瓷,多數人認倒黴,賠錢了事,連出120的人都認識他了,也和公安系統的人聊過這事,他們的說法是,怎麼處理?定敲詐勒索?沒有動用暴力,數額較小,即使是最後定了罪,判了實刑,讓他們進監獄養老?而且這些人歲數大了,有各種各樣的老年病,送監獄也不收,監外執行還要派人去監視居住,純屬給自己找事,而且出來他還可以繼續去碰瓷,所以這種事處理起來很麻煩,只能批評教育了事。

當壞人利用我們的善心,我們能怎麼辦?


蘋果耗子來回答此問題。

看到這則消息,讓人想起之前有三位初中生扶老人被訛的事件,幸好有監控視頻,還了三位初中生清白…感嘆真是「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長此以往,誰還敢扶老人。見義勇為、尊老愛幼的公序良俗的社會秩序也會被破壞殆盡。

為了防止情況再惡化下去,大家都需要積極行動起來,涉及到老人訛人的事件,應當提起涉嫌詐騙罪的訴訟,最好有一起判決詐騙罪的案例讓公眾所知悉,以此糾正社會的不良風氣,這也是法律的社會價值所在。

我是資深法律顧問、頂級喫貨、新手奶爸的蘋果耗子,交流法律問題,請點擊關注我~


對於有充足事實證據證明是故意訛人的人,不能只是批評教育,輕者列入失信黑名單,讓別人都知道此人不誠信,重的應該按敲詐勒索罪提起公訴。


第一點,我們不能否認該女子的行為。這個世界是需要更多善良的人帶來溫暖的,善良也確實可以讓這個世界變得更美好。比如,在校門口的小攤,有一次我去買了一碗炒米飯,但發現沒帶錢,手機也沒電了,於是大爺說「沒事」,下次來付就好了,而今,賣炒米飯的大爺生意越來越好。因為這一份善心贏得了更多人的信任。第二,善良不應該被濫用。

可以去救人,但不能盲目的去救人。當初的彭宇事件,給無數人內心帶來極大的震撼,2006年11月20日上午,南京市民徐壽蘭女士在某公交車站等車,據其稱被正在下車的市民彭宇撞倒,而彭宇則稱下車時候見老人摔倒,所以扶至旁邊,並且在其親屬到來以後一起送該老人到醫院,其中還墊付了200元的醫藥費。當好心的彭宇離開以後,卻被告知要賠償醫藥費用。2007年1月4日,徐老太將彭宇告上了法庭,9月3日,判決的結果是彭宇應該賠償40%的損失費計45876.36元。判決結果引起極大爭議。所以,當好人沒錯,但前提是保護好自己。

三,自我保護的途徑

首先,看場合。如果在一個人多的地方有老人摔倒,扶老人時需要找周圍的人作證,如果有攝像頭就更好了。其次,用自己帶的手機錄像作好證明,以免被訛。

最後,要保持一顆善良的心,壞人畢竟是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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