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授涉嫌落藥性侵女博士生判監8年,但臺中高分院卻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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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2014年周教授帶涉事女子到馬來西亞吉隆坡參加學術會議,翌日2人逛街購物,氣氛融洽。但涉事女子事後卻指控教授在她飲用的椰子水摻入FM2,當她回房時,周教授藉故問有無拿到房卡,趁機闖入房內,隨後涉事女子因為藥物發作意識模糊,倒在牀上睡著。周教授則趁女博士生無力反抗之際,褪去她的褲子性侵得逞。

涉事女子不甘遭受侵犯,傳訊息給在臺灣的男友,哭訴「剛被老師強暴了」、「我現場 (在) 要回家」,並請求旅館櫃檯人員向馬來西亞警方報案,周教授遭馬國警方拘捕,被拘留5天,但因為證據不足不獲起訴。

涉事女子回國後,警方採集尿液檢驗,在周教授行李中查扣殘留FM2的塑膠管,懷疑他將藥物磨成粉,放在塑膠管內加水溶解到椰子水下藥性侵,認定周教授有重大嫌疑,並將他起訴。

周教授一審及二審周皆被判刑8年,最高法院發回重審。藥物專家指,FM2作用的尖峯時間約在1至2小時,持續作用時間約8小時,對精神及運動的影響時間,可能長達12小時以上。

但涉事女子在遭下藥後還能走回飯店,要周教授拿回房卡,並下樓報警、鉅細靡遺描述性侵害過程等,專家認為涉事女子供詞有可疑。

此外,周教授供稱因為睡眠障礙,服用醫生開出FM2,他習慣先用塑膠管溶解藥物再食用,合議庭認為這無法證明周利用塑膠管當犯罪工具,改判他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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