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在知乎討論是否贊成婚前性行為,有一部分女性說贊成,贊成的理由就是如果婚前發現男方性功能不如預期,可以及時分手脫身。在這類答案下,評論區沒有人反對。

不僅僅如此,知乎也有已婚女性抱怨丈夫性功能不行、想離婚的答案。此類答案的評論區也沒有人反對。我自己都在知乎勸說過一個遇到類似情況的已婚婦女離婚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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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很奇怪的是,如果有男性說發現女友不是處女、要分手,會有人去罵,理由是「物化女性」。那麼,以男方生殖器不夠粗壯為理由離婚就不是「物化」了麼?(有人直說男方生殖器不合格、分手,評論區沒有人罵她)

還有男性說妻子不能生育、想離婚,也會有人去罵,說什麼「真愛」。既然「真愛」比「有後代」更重要,為何「真愛」不可以比「性生活質量令人滿意」更重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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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令我氣憤的是,有一次有人問可不可以與重度燒傷的妻子離婚。我的答案說妻子重度燒傷會導致性生活質量很差甚至沒有性生活,所以可以離婚。我的評論區有人反對。

在知乎,女性可以因為性生活不和諧分手或離婚,評論區無人反對。既然如此,一個丈夫與重度燒傷而導致性生活服務水平急劇下降的妻子離婚,不是很正常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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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說過,如果一個輿論場(知乎就是一個輿論場)的很多人自私而且邏輯不嚴謹,這個輿論場形成的主流道德輿論會漏出很多破綻。

只有很善良的人或者雖然不善良但是比較嚴謹的人(譬如說我自己),發言才會破綻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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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要狠狠的鄙視一類人。有一種人,把自己代入「付出者」角色就提倡合理自私、不提倡道德綁架,但是當他把自己代入「受益者」角色時又恨不得社會充滿無限付出的真愛。這種無恥之徒怎麼不上天呢?

我們談倫理道德一定要不雙標,偶爾不小心雙標了也要馬上修改自己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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