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調整為每年4月及10月,一年兩次,今年4月電價調漲為105年4月以來首度調整電價,上調3%。經濟部表示,此次考量近期水患災情,各界十分關注民生物價議題,若調漲電價可能連帶使物價上漲,影響民眾災後復原工作,決議以穩定物價為優先、不調整電價。

 

不過,為反應實際的用電尖峯狀況、平抑用電高峯,有委員於此次會議中提出臨時動議,希望能調整夏季電價實施時間。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表示,過去3年用電尖峯皆於5月提早出現,可能與炎熱天氣提前變熱有關,未來能源局將研議是否將夏季電價由現行的6月提前至5月。

 

至於何時會實施?曾文生說,此議題將在明年3月的電價審議委員會中進行討論,最快也要明年5月實施。照此說法,推估應為3月討論新電價、4月實施新電價,5月則正式實施夏季電價,預估夏季電價將改為5月至9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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