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Web報道】5月9日消息,今日上午,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式印發了《關於小型超市(便利店)從事菜餚復熱、分裝類經營活動食品經營許可監管工作指南》的通知,對便利店內生產現制現售類等食品提出具體的許可與監管要求。 

《指南》要求,便利店從事食品(菜餚)復熱分裝後售賣的經營行爲,應當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和現場製售相應的許可範圍,並符合《即食食品現制現售衛生規範》的衛生要求。自動製售設備以外,禁止擴大現場製售的其他經營項目。復熱完成後的菜餚應當在備餐專間內保溫,保溫時間從復熱完成時起算不得超過4小時,超過4小時的應予以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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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上海市首張小型超市(便利店)從事菜餚復熱、分裝類食品經營許可證,由上海市徐彙區副區長晏波親自頒發給了便利蜂華東區總經理薛恩遠。 

便利蜂相關負責人薛恩遠說便利蜂早已做好了爲上海市民提供放心美味的熱餐準備,首批熱餐就會有十幾個菜品供消費者選擇。

在首張小型超市(便利店)從事菜餚復熱、分裝類食品經營許可證頒發之前,上海市食藥監局領導曾經多次帶隊到便利蜂門店進行審查和調研,也聽取了便利蜂在北京門店關於熱餐加工的相關標準和成功經驗,便利蜂爲政府部門快速落實上海便利店熱餐加工相關政策起到了切實的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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