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田裕斌臺北25日電)元大金控旗下元大銀行今年1月1日完成合併大眾銀行,提出2N的優離方案,不過有原大眾銀員工不滿元大銀計算平均月薪基準,元大銀表示,計算基準符合業界慣例。

元大銀總經理莊有德表示,前大眾銀員工之前就曾對計算優退金的基準一狀告上臺北市勞工局,最後勞工局採納元大銀說法,若前大眾銀員工提起集體訴訟,也將向法院進行答辯。

莊有德說,計算前大眾銀員工優離的平均月薪,是以底薪加上銷售獎金後,6個月的平均數做為基準,工會要求要把年終獎金、紅利等非常態性收入一起納入,跟業界慣例不符,元大銀在工作規則及對員工提出薪資條件時,也從來未承諾會有含年終獎金的保障月薪。

莊有德指出,元大銀合併大眾銀時承諾大眾銀員工可在去年底(含1個月緩衝期)及合併滿週年時提出優退申請,今年1月底前共有800多名前大眾銀員工提出優退,因分行人力短缺,內部也關閉地理位置相近的9家分行,方便調派人力,至今人力已陸續補齊,基本存匯業務順利運作。

莊有德也說,近期因非優退受理期間,若有前大眾銀員工要申請優退,時間點應會落在今年底。(編輯:郭萍英)10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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