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警二分局副分局長施衣峯指出,警方於案發當晚即受理偵辦,並將全案函送臺南地檢署辦。(圖/記者林悅翻攝)

▲臺南市警二分局副分局長施衣峯指出,警方於案發當晚即受理偵辦,並將全案函送臺南地檢署辦。(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中西區一家商旅,7月2日凌晨發生夜間櫃臺人員,涉嫌持備用磁卡侵入女房客房間內,竊取皮包內9千元現金,還趁女客酒醉之機毛手毛腳,臺南市警二分局據報派員前往查處,經調閱監視影畫面,將涉案員工依竊盜及性騷擾防治法罪嫌函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據瞭解,被害女子於7月2日凌晨4時許,被男友等人送到中西區的一家商旅住宿後,但有人趁被害人酒醉之機,侵入被害人客房內,動手竊取皮包內現金9千元,還對被害人毛手毛腳,被害人不勝酒力無力抵抗,直到上午纔打電話向在隔壁按摩休息的男友哭訴,其男友氣得馬上衝回商旅瞭解情況討公道。

依被害人指證,涉嫌侵入房內偷竊及性騷擾的是夜班櫃臺人員,業者馬上通知已下班的涉案人回商旅,涉案人坦承竊取被害人9千元,並馬上歸還贓款,但對被害人毛手毛腳情事則極力否認。

被害人男友認為業者對所屬員工有管理監督之責,要求業者給交代,雙方調解不成,業者報警查處。市警二分局據報派員到場查處,經調閱監事影像後依法偵辦,並依竊盜及性騷擾防治法將該名櫃臺人員函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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