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任何人違法犯罪都逃不過法網,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韓國總統違法犯罪自然要受到法律懲罰,不值得同情。以韓國前總統朴槿惠為例,一年多來,她是否違法犯罪,至今還沒有審結,無法定論。她被檢方指控涉嫌21項罪名,但是仍有許許多多的人在同情,她真的值得同情嗎?在案件還沒有審結之前,她還是嫌疑犯,不是罪人,所以大家同情。

她是韓國的第一個女總統,也東亞國家通過民主選舉的女總統,上台全心全意服務國家,勤政愛民,只因"閨蜜"崔順實幹政門被彈劾下台,隨後被羈押,一年來度日如年的堅強生活著,儘管檢方指控涉嫌21項罪名,證據達14萬頁,庭審120次,她拒絕認罪,認為是文在寅的政治報復,在她沒有認罪伏法之前,她只嫌疑犯,不是罪人,所以值得同情。朴槿惠很善良,是一位十分親民的總統,沒有奸臣鬥爭的心計,雖然她的父親朴正熙被慘遭槍殺,她上台後並沒有去報復她父親仇人及家屬和同僚,足見她的偉大。這麼一個善良而偉大的總統,怎麼去違法犯罪?閨蜜干政她犯下一些錯誤,但不至於違法,違法犯罪是給國家帶來了一定的損失,她並沒有給國家損失什麼。大家同情她,不是犯法還要同情,而是她不可能去違法,一個「三無」女總統,圖的是什麼,金錢、權力榮耀都有,沒有必要違法,所以大家同情。朴槿惠案疑雲重重,很多人認為檢方指控的罪名莫須有,所以很同情她的遭遇。


韓國被抓的總統最讓人同情的就是朴槿惠,很多人同情她的原因是因為曾經很喜歡她,當然現在也一樣喜歡。她做為亞洲首位女總統受到很多年輕女性的追捧,把她當成一個勵志偶像。她讓很多不關心政治的人,因為她開始看時政新聞。

在這張和善的臉上我們實在看不出任何邪惡的東西,當然相由心生只是一種感覺,不能當做事實依據。可是關於朴槿惠的那些犯罪事實給公眾的感覺,總是有些欲加之罪的意思。如果說現在的文在寅政府把檢方給朴槿惠定下的犯罪證據,明明白白的呈現給世界看。我想很多人即便是再喜歡朴槿惠也會覺得她是罪有應得。可是文在寅政府沒能拿出有力的人證和物證,全憑一些如同廢紙的材料就開始無端指控。如果說朴槿惠真的受賄了,那麼為什麼所有大財團的老闆無一指正朴槿惠?如果法院能公平審理為什麼拘押到期還不釋放她。按照現在的情況朴槿惠肯定會被法庭判有罪,並且進監獄服刑。但是這也不意味著朴槿惠真的有罪。另一位總統李明博昨晚也被抓了,與朴槿惠不同的是李明博的女婿已經指認他受賄了。他自己也承認一項十萬美元的受賄事實。李明博看似是罪有應得,但是究竟有沒有像檢方說的那樣有20項罪名我們不得而知。他的遭遇除了自身有錯以外,也有政治報復的原因。

李明博昨晚從家被帶往拘留所前,家門口有很多朋友送行。李明博表情凝重的與這些人握手,在他上車之後這些人向車內的李明博鞠躬致敬。這一幕非常令人感動,雖然李明博落魄了,但是這些人沒有落井下石,一如既往的尊敬他。

這一幕讓我想起了去年朴槿惠在法庭上青瓦台的秘書,拒絕在法庭指認朴槿惠。並向已經是階下囚的朴槿惠90度鞠躬的場景,朴槿惠的律師看到這場景之後含淚念完辯護詞,朴槿惠隨後也流下了眼淚。雖然朴槿惠不再是那個風光的總統,但是即使她在拘留所里她的人格魅力也依然存在。值得同情,更值得尊敬。


我個人覺得這個問題要從不同的角度來看,畢竟一國總統的影響力不是常人可比的,當然了,我這裡並沒有總統犯法無罪的意思。

從法律角度來看

韓國歷史上(包括目前的李明博)接受檢方調查的前總統已經增加到五位了,除了朴槿惠的主要罪名位"親信干政"外,其餘前總統盧泰愚、全斗煥、盧武鉉、李明博的主要罪名無一不是「收受賄賂」,並且朴槿惠也涉嫌貪污。難道韓國總統就沒有一個潔身自好的嗎?

實則不然,要弄明白深層原因,必須了解韓國的政治因素。韓國總統競選同美國一樣需要巨大的資金支持,沒有資金支持,別說總統了,從政都難。但是不同的是,韓國總統競選資金大多來自各個財閥。可以說,韓國總統的競選制度就決定了韓國總統註定要走上官商勾結的道路。

眾所周知,韓國各個大小財閥佔據了韓國GDP總值的80%以上。這些財閥和韓國政府本來就有千絲萬縷的關係,要想當上總統,必須要得到這些財閥的支持,而拿了這些錢,就必須想各個財閥輸送利益。這就是所謂的「黑金政治」。所以通過競選的總統大多數都逃不過貪污受賄的罪名。

這是最重要的客觀因素,當然也不排除有個人的主觀因素,但是總統競選制度不改變的話,李明博不會是最後一個因貪污受賄而被捕的前總統。

從政治角度來看

必須要明白的一件事就是:韓國大多數前總統入獄都和現總統脫離不了干係,黨派競爭十分強烈,導致前總統或多或少都是現總統的政敵。就拿朴槿惠和文在寅來說,文之心可謂是天下皆知。

韓國長期以來都依附於美國,國家的制度幾乎也和美國一樣。對於韓國而言"美國"可謂是難言之隱。一方面,韓國企圖利用美國的實力來得到庇護;另一方面,韓國在某些情況下不得不聽從於美國。朴槿惠引薩德入韓就是美國一手操控的,然後朴槿惠拖拖拉拉的太多令美國政府惱怒。對於一些不太順從美國政府的韓國總統,當然早打壓排擠。

總的來看,當韓國總統還難以做到明哲保身、兩袖清風。這也就決定了他們日後難逃牢獄之災的命運。拋去主觀因素不看,當一個韓國總統既值得為其歡呼又要悲哀其逃不過的政治命運。從這點上來看,無論是誰,都值得同情。


不值得同情!

韓*國*總**統違法犯罪被抓,這是韓*國內*政。韓國人同情或許可以理解,中*國沒人同情。 韓國朴總*統因為閨蜜干*政*事*件持續發酵,最終遭彈劾下台,隨後以涉嫌受賄罪被提起公訴,一審被判有罪,檢方提請判處30年監禁。2018年4月6日法庭宣布一審結果,朴犯罪事實清楚,不論最終判決結果如何,她都已是萬劫不復。

朴以韓國歷史第一高的支持率當選總統,在韓國有相當多的支持者。而如今一落千丈成階*下*囚,從萬眾「挺*朴」到萬眾「倒*朴」,說明朴民意盡失。 雖然中*韓兩國意識*形態不同,但對於依法治國這種普世價值觀還是有共識的:不論是誰,不論官位多高,違法就要付出代價。

閨蜜*干政是韓*國的醜事,誰搞垮誰我們無所謂,哪個政黨執政我們也不關心。但我們絕不能忘記,朴任內同意部署薩*德,嚴重威脅到我國*家安*全。僅憑此,她就已經是中*國人民的敵**人。雖然中*韓經濟有互惠有合作,但分歧非常明顯,加上美*國長期對韓*國政治的干涉擺布,其實朴的政治主張與美*國高度吻合,施行的是遏制中**國的外交政策。

由此可見朴絕不是普通的違法者。她的錯誤決策擾亂了東*北*亞和平進程,並嚴重影響我國*家*安*全戰略布局。鑒於此,我們不會同情敵**人!


朴槿惠的那些支持者,即使是韓國總統朴槿惠真的違法犯罪,證據貼在臉上,也不會承認那些所謂的證據。因為只要是證明朴槿惠有罪的證據,都不是過硬的。

說韓檢沒有過硬的證據證明,朴槿惠沒有犯罪的朴粉,是不用看什麼韓檢14萬頁的起訴書,韓國主流媒體報道過,也是故意捏造朴槿惠的罪行?

韓國法院會不會按照法律程序,對朴槿惠一案進行審理,也不好說。畢竟朴槿惠是韓國國家的前總統,朴家又是韓國第一大的家族,朴槿惠她姥姥家都是韓國的名門望族。誰敢強加罪名給朴槿惠?誰又敢用政治追殺朴槿惠?

翻翻前些日子,朴粉的文章,說文在寅搞政治追殺,要把李明博前總統也置於死地的。面對李明博自己主動承認自己的部分罪行,還能說什麼?

現在逗他姑媽那裡什麼社會了,還胡說八道。每一天韓國發生的事情,都會及時傳到網上。哪來的自信,說朴槿惠的支持者舉行萬人集會?韓國朴槿惠的支持者,自己吹牛逼說有什麼三千人參加的集會。而韓國警方估計不到一千人。這就是真實的故事。

朴槿惠在韓國絕大多數民眾的眼裡,就是一個鐵定的敗類,貪污腐敗分子,就是一個人渣。韓檢起訴求刑朴槿惠三十年,韓國民眾都上街抗議,抗議韓檢求刑太少了。

漂白樸槿惠的結果就是,朴槿惠部署薩德無罪。朴槿惠出賣慰安婦無罪。朴槿惠把韓國綁在美日戰車上,交流誰的軍事情報也是無罪。這一切都是美國惹得禍,找美國算賬去。為啥韓國媒體都強烈反對朴槿惠和日本簽訂《韓日軍事情報交流協議》?韓媒所有的記者雙手抱胸以示抗議?

不要拿同情老人,作為同情罪犯的借口。韓國慰安婦比朴槿惠受到傷害輕嗎?年齡小嗎?所有的朴粉你有過同情心嗎?


不值得,一國之主都犯罪可想而知這個國家有多垃圾,政府多垃圾,腐爛一般是又下往上的爛,就像一朵美麗的花看著美麗動人讓人慾罷不能,誰知道這朵花散發的不是花香而是腐朽的氣息,而這氣息同時也在腐朽人的心靈,韓國就是這樣表面光鮮亮麗,帥哥美女多不勝數 ,迷惑了多少 少男少女的心啊,潛規者不都是有下往上的潛么,其實有罪沒罪要看現任領導要收拾到啥程度,韓國啊,一點也不值的同情,坑咱多少次了,有些人還不記教訓,還在發一些關於韓國人的視頻,這是怕韓國人餓死么,難道你就不怕你餵飽他,他有繼續坑你么?一群傻逼。以上是個人看法,有過急的地方 別噴哦。????????????


善良是人類的天性,同情也要有人性,更要有原則和底線。

如果對國家的竊賊,中飽私囊的黨棍,那就不是同情的問題,而是要堅決的打擊,無情的譴責,徹底的揭露。對於韓國的兩位前總統朴槿惠和李明博,現在他們雙雙地都進了監獄。兩個人年齡都很大了,身體都有病,根據他們的情況都有可能在監獄裡老死。但是人們對這兩個人的態度是截然不同的!人們對朴槿惠是深懷同情,而對李明博是充滿憎恨!這就說明了,人們的認識是有底線和有原則的。

朴槿惠之所以獲得人們的同情,是因為韓國檢方指控朴槿惠的親信干政案,就是一場政治報復政治清算!親信干政案是一個政治事件,而不是刑事案件。朴槿惠在這件事上是犯了大錯,她錯在用人不當,讓自己的閨密崔順實參與韓國的國家大事。但這隻能表明是她工作上的疏忽和執政能力的欠缺。就這樣朴槿惠還是受到了韓國政治上最大處罰,被彈劾了總統。如果這件事情韓國檢方繼續不依不饒,還要追加朴槿惠的刑事責任,要讓她坐30年大牢,這是有悖國際政治慣例。在法律上也是"雙重「處罰,缺乏法律依據。而韓國檢方指控朴槿惠貪污受賄案,至今檢方沒有向法院提供有力的證據。可以看出這個貪污受賄案,完全是韓國檢方捏造出來的。目的就是政治清算朴槿惠。這是一項冤案錯案,這是韓國檢方在法律上的無底線,在司法上缺乏公正性。因此人們同情朴槿惠,是同情她的冤屈、冤枉!

而韓國前總統李明博,他就是一個國家的竊賊。他利用手中掌握的權力,為自己和家人謀取私利。現在李明博的妻子、兒子、媳婦和侄子等全部涉案。他自己也在不久前承認,拿了韓國國家情報院10萬美元。現在李明博鐵案在身,證據確鑿。充分說明了他是韓國最大的貪污犯,是韓國的竊賊。像他這種人怎麼可能去同情他呢?而是對他充滿憎恨!

因此,因為我們善良,所以我們同情。但是,我們的同情不是沒有原則的,而是有道德和法律底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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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法律制裁的人大多數都不要去同情,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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