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美國是三權分立,互相制衡的國家。

也許是人們對阿克頓的名言感受至深:「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Power tends to corrupt,absolute power corrupt absolutely.)」。那些美國建國者們,將制衡機制與國會立法、總統行政、法院司法三權分立寫進了美國憲法。

三權分立

三權分立確定的原則是,國家政府由三個分支組成:立法機構、行政機構和司法機構。立法機構的代表是美國國會,由參眾兩院組成。(配圖為其辦公地點)

行政機構的代表是美國總統(配圖為其辦公地點)

司法機構的代表是最高法院(配圖為其辦公地點)

這三個機構在憲法設定的制衡體系下互相獨立。每一機構都可以制衡其他分支的運作與權力,從而從體制上防止了任何政府一個機構的權力坐大。可以說,三權分立是美國憲法所奠定的-或者說-奠定美國憲法的另一座基石。

互相制衡

國會(立法機構)可以訂立通過法律,但是總統(行政機構的代表)有權否決之。而國會如果超過三分之二的人同意,又可進一步否決總統的否決權。

國會立法了,總統簽字批准了,但最高法院(立法機構的代表)仍可以判定其違憲;總統可以任命最高法院的法官,但此任命必須得到國會的認準。

絕對的權力絕對腐蝕人,人性永遠逃不出這一弱點。掌握權力者愛護一個國家最好的方式便是在野心和抱負之間、控制和自由之間,用良心來約束,用體制來規範,尋求共識,相互制衡。

三權分立這套穩定堅實、環環相套的美國國政系統自其建立至今,運作至今。

所以,作為美國民眾選舉出來的國家最高管理者,必須接受民眾和政府督查部門的監督甚至調查,只要不牽涉特別嚴重的個人性問題攻擊,美國總統是無權干涉的,也只有干生氣的份兒。

而且美國法律要求總統任期內必須領取政府工資,就是要強調和提醒總統——你只是被選舉出來被國家聘用一個任期的一名政府公務員——雖然你的級別是最高的。所以你接受民眾和政府督查部門的監督甚至調查也是必須的!

所以特朗普雖然聲明他不領取作為總統的政府工資,但是他最終還是必須服從美國法律,象徵性的領取一美元。而特朗普的律師受到懷疑,該搜查一樣得接受搜查。前一段時間,不是特朗普本人還接受通俄門調查了嗎?雖然證明最終是清白的,但該查也得查。


FBI全稱美國聯邦調查局,它是美國成立時間較早的大型情報機構。FBI隸屬於美國司法部,是司法部的主要執法單位,同時也是美國最大的反間諜機構。FBI的局長由美國總統直接任命,當然撤換局長也是在總統的許可權範圍內,雖然如此,但是不是每一位總統都敢這麼做。

聯邦調查局的主要任務是獲取國際上的情報,調查恐怖活動,對國際機構提供幫助,同時協助國內執法機關的工作,進而保護美國安全。

雖然聯邦調查局的每次調查,都需經過美國的批准,但是它們擁有一項至高無上的權力:對總統和白宮展開調查。

聯邦調查局歷史上有過不堪回首的過往,一方面它既支持法律,另一方面又破壞它,所以對聯邦調查局的評論毀譽參半。

FBI的首位局長是埃德加·胡佛,這是一個令所有總統都頭疼的人。埃德加·胡佛在調查局長的位子上坐了長達48年,歷8屆總統而不倒,這是FBI有史以來任期最長的局長。他之所以歷時這麼久而不倒,最主要的是他利用自己掌管的FBI對許多高官進行竊聽和跟蹤,從而掌握了許多人的小辮子,胡佛許多人,這裡面不乏總統。許多總統都希望其他免職,但最終都不了了之。

杜魯門杜魯門繼任總統後,為了削弱FBI日益膨脹的權勢,建立了中央情報局以此來挾制FBI。

但是之後發生的尼克松總統的「水門事件」、柯林頓總統的「萊溫斯基醜聞,一度讓美國總統與FBI的關係很緊張。

2017年,美國總統特朗普解除了聯邦調查局局長詹姆斯·科米的職務。原因是科米在處置希拉里「郵件門」問題上越權,且違反規定,對美國司法部門造成了實質性的損害。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 )是隸屬於美國司法部的,並非總統直接領導,但總統有解僱局長的權力,前段時間不就被特朗普開除了一個,那位局長科米還是看電視才知道,自己被老闆解僱了。

美國總統的這項權力,來自於1968年的一個法案,這個法案明確確定了總統有任命和解僱,聯邦調查局局長的權力。

科米被普遍認為是特朗普當選總統的功臣,在總統競選的關鍵時刻,重啟了針對希拉里柯林頓的「電郵門」調查,導致希拉里支持率大跌,最終與總統寶座失之交臂。從目前公開的信息來看,科米這個人如此做法不一定是出自特朗普授意,可能是按程序辦事。

大多聯邦調查局的局長均為總統的親信倒是真的。例如肯尼迪總統時期,司法部長是總統的兄弟,據說司法部長曾指示聯邦調查局局長,策划了瑪麗蓮夢露之死,當然只是傳說,並無實據。舉這個例子只是為了說明總統、司法部長、聯邦調查局局長三者之間的關係。

聯邦調查局的主要任務是調查違反聯邦犯罪法,支持法律,保護美國,調查來自於外國的情報和恐怖活動,在領導階層和法律方面執行,對聯邦、州、當地和國際機構提供幫助,同時在響應公眾需要和忠實於美國憲法的前提下履行職責。

針對特朗普的「通俄門」事件的調查,確實是他們的法定職責。

就此次事件看來,「通俄門」事件愈演愈烈,特朗普無疑處在了風口浪尖。由於司法部長塞弗斯避嫌,司法部副部長羅森斯坦,指示聯邦調查局局長穆勒突擊搜查了特朗普律師的辦公室。注意,突擊搜查,特朗普根本事先未得到任何消息,這也解釋了他後來勃然大怒的原因。

更值得深思的是,特朗普及司法部的公開聲明裡,科米被解僱就是羅森斯坦提議的。政治真是錯綜複雜,可能許多年後,我們才能知道真相。

在我看來,特朗普的眾多政敵正在想方設法,整垮特朗普,「通俄門」事件可比希拉里的「電郵門」事件,性質惡劣得多。

本來特朗普可以像上次一樣,解僱聯邦調查局局長,估計他有兩個顧慮,第一,如果再次這麼做,有欲蓋彌彰的嫌疑。第二,聯邦調查局長只是司法部副部長手下的嘍啰,再換一個局長也是同樣的處境。除非司法部長出頭,壓下副部長繼續調查的主張。

但是,美國畢竟是民主社會,司法部副部長敢如此調查總統的親信,不排除找到了什麼證據,這兩天可能就會爆出重磅消息。


謝謝邀請。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成立於1935年,隸屬於美國司法部,是美國打擊犯罪最有效的機構,總部設在華盛頓,局長由總統任命。聯邦調查局在反暴行、毒品、組織犯罪、外國反間諜活動、暴力犯罪等方面享有最高優先權。此外聯邦調查局還有憲法賦予的權力和職責,可以調查特定的罪行,現有的調查司法權已經超過200種。

你問為什麼聯邦調查局是總統任命,還能夠調查特朗普的律師?通常情況下這是需經國會授權才能進了。近幾個月來,對特朗普總統"通俄門"事件的調查,包括特朗普的兒子、女婿、私人律師等周圍好多親信遭到聯邦調查局的約談詢問,甚至住所遭到搜查,特朗普也無可奈何。

雖然總統有權解僱聯邦調查局長穆勒,但為了避嫌特朗普有所顧忌也不敢這麼做。此外穆勒作為"通俄門"調查團隊的負責人,他還有一個身份是特別檢察官。而特別檢察官只有總檢察官才能解除他的職務,如果特朗普想解除穆勒的職務,這與美國聯邦法規相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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