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林和生)】

屏東:18歲女子小芳(化名)曾暫租胞姐與男友住處,因而結識男方父親,未料某日對方酒後亂性,竟將她騎車載往鄰近百尺外的蝦寮性侵,還一度因緊張未起生理反應,女子見狀趁隙逃逸報警,屏東地院一審依妨害性自主判處男子3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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