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作為義》創世記15章上

普傑西牧師2004年 王兆豐譯

請大家打開聖經,翻到創世記15章。大家起立,請聽神的話:

創世記15:1~6

假如是約翰·加爾文的話,他一定會說我們真是太有幸了。在《創世記》的系列講道中,今天10月31號我們正好講到15章。我們的確是有幸的,[註: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是以1517年10月31號馬丁·路德在威登堡教堂的大門上釘上《95條抗議書》開始的。]

宗教改革發生在極大的邪惡年代之中。今天我們往回看,事情是這麼簡單,聖經上說得這麼清楚:神單單藉著信稱人為義。但十六世紀的時候卻不是這樣,事實上,我敢說今天也不是這樣,我們也很難相信這個。

馬丁·路德博士在幹什麼嗎?」羅馬天主教的神學家們問:「把有罪的人說成是義人,宣講這種褻瀆的東西,說什麼只有通過信,基督就在靈里與滿有罪的靈魂結成了婚姻的聯合。基督難道會這樣與罪人聯合嗎?這是把靈魂變成妓女、變成姦淫,這是把基督說成嫖妓的惡棍!」 這就是人對」因信稱義」的反應。

從來沒聽說過基督會與罪人聯合,聖潔的神怎麼會做這等愚蠢之事?

這就是當年羅馬教庭的態度,不僅是羅馬教庭,這也是人的一般態度。路德的這種概念實在令人驚呀不已,不過這不是他的主意,這不是突然發生在十六世紀的事,不是神心血來潮在那個歷史關頭上加進來的,這是神與人之間關係的真實情況。我們今天早上要來學習的這段四千多年前寫下的經文就是如此。

你看,聖經里的問題就是聖潔的神拯救污穢的人。這是從起初就開始了的問題,當亞當墮落的時候,我們都墮落了。從那時起,神的計劃看上去就一直在出問題,神怎麼辦呢?人怎能么能夠再與聖潔的神發生關係呢?人已經敗壞了,人的意志已經敗壞了。我們已經在挪亞,在大洪水的悲劇里看到,人心是如此的敗壞,人所做的儘是邪惡。

對滿有罪的人解決方法是什麼?大洪水。挪亞和他一家得救了,我們看到了點希望,可那以後呢?結果他們的後代越來越多,他們的後代身上所具有的本性、特性和從前一模一樣,他們仍然是喜歡作惡,仍然是老樣子。到了巴別塔的時候發生了什麼事?不義的人聯合起來反對聖潔的神。解決方法:神把他們分散開來。然後我們就看到亞伯拉罕。假如我從頭沒有看到這種模式的話,或許還抱點希望。挪亞得救了,但人仍然都是墮落的、敗壞的。神把造巴別塔的人分散,這回神拯救了另一位,名字叫亞伯拉罕,假如讓我們來猜一下的話,下面會發生什麼事?無論神為亞伯拉罕做什麼,造舟也好、建城也好,把他與污穢、不義的人群隔離開來,等到他有了孩子、有了後代,他們照樣會象他一樣犯罪,照樣是滿有罪的人。這個問題永遠解決不了,神到底要怎麼做呢?神到底要如何來解決這個問題呢?他的計劃怎麼可能在地上實現呢?

你們知道,亞伯拉罕從前是拜偶像的,他爸爸是拜偶像的,他爺爺也是拜偶像的,可是神揀選了亞伯拉罕。我們是否該為此而高興?這是個外邦人,神救了他,這很好。但你看這個人將來會如何?他能好到哪裡去?神真的會成為亞伯拉罕的朋友,並且因著這個關係而來祝福全世界嗎?你看,問題在哪裡?問題就在於,難道神會與罪人聯合在一起嗎?這個問題從一開始就已經有了,這不單單是發生在十六世紀的事情。這不是馬丁·路德的問題,也不是他發明的解決方法。人的問題和神的答案,聖經從一開始就有了,這就是今天早上我們要來看的經文,我們會看到神提供的答案。我們在第1節里看到,神應許說,他必要提供給他子民一切的需要。14章結束15章開始,神對亞伯拉罕說:「不要懼怕」。這好象是突然發生的,看上去有點奇怪。神為什麼這樣對亞伯拉罕說,不要懼怕?我們會認為,亞伯拉罕一定有什麼懼怕的事情,對嗎?神不會無原無故地跑來對亞伯拉罕說,「我來主要是看看,萬一你有什麼懼怕的事,因為我很忙,一會兒又要干別的事去了。」

神知道亞伯拉罕有懼怕的事,那麼,他到底懼怕的是什麼呢?14章里我們看到了他侄子羅得的故事。那四個王殺到所多瑪和蛾摩拉來,把羅得和他的財物一起掠去了。

亞伯拉罕是個義人,看到侄子被擄走,就帶著自己家裡精練壯丁318人,去與四個王開戰。他乘夜晚發起攻擊,羅德得救了,被擄的財物都奪了回來。

現在亞伯拉罕知道了一件事:有四個王國的君王不喜歡他。我不知道你們會怎麼想,要是我的話,我一定很害怕。四個國家和他作對,我敢肯定,他坐在家裡一個人靜下來思考的時候,會想到神的應許。首先他還活著,但自己沒有孩子,那應許的有什麼用呢?

神說,亞伯拉罕,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我必保護你。無論你的敵人從哪裡來,我一定保護你。不僅是保護,接著神說:「我是你的大獎賞」。[註:中文合和本和有些現代的英文翻譯版加進了譯者自己的解釋,把這句話給譯成了「我必大大地賞賜你」],這獎賞當然包括神已經給他的一切應許,神應許要賜給他土地,應許他有後裔,他的後裔將成為大國,萬國都將應著這大國蒙福。這裡,神是在說:「所有這一切東西當然都是你的,但是亞伯拉罕啊,你一定要知道,我自己將成為你的獎賞!」

神不是單單說這些應許就是亞伯拉罕的獎賞,這些當然都包括在裡面,但神告訴亞伯拉罕最重要的是,「我是你的獎賞」。只要你把我看作是你的獎賞,這一切當然都屬於你。

假如你有神自己作為你承受產業的祝福,那麼這一切產業當然就是你的。這是很容易理解的。

因此,神給了亞伯拉罕兩個應許:我會保護你;我是你的。我把自己應許給你。

這一概念在新約里也有。這不但是對亞伯拉罕,也是對我們的應許,請大家一起打開《希伯來書》13:5:「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為什麼?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你們應該對自己所有的知足。因為神說,你們擁有他!還有什麼比擁有神更富有的呢?這就是神在這裡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我是你的獎賞,不管你懼怕的是什麼,無論你現在存什麼懷疑,你不可忘記,我是你的!」

希伯來書13:6接著說:「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不必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這就是神在告訴亞伯拉罕之後,亞伯拉罕所應有的反應。神自己是屬於我的,那麼我還有什麼可懼怕的?人還能對我怎麼樣?

所以說,神在這裡告訴亞伯拉罕,你不要懼怕,只要信靠賜應許的神。這位神若是象他向你宣告的那樣的神,那麼他向你應許的必定都是你的。

今天早上我們在這段經文第2、3節里看到的第二件事是,信心必須與現實搏鬥,信心必須在神所應許的和看上去神正在做的之間搏鬥。我們在這裡看到亞伯拉罕的反應。新約告訴我們亞伯拉罕是位信心之人,作為一個信心之人,他沒有被動地點頭說:「沒問題,神啊,你說了,我就信。」

請你們不要誤解,這樣當然很好,假如你是真心相信,這當然是信心的表現。可是亞伯拉罕的確相信神,因此他說:「我知道了,你已經告訴我,你是我的獎賞,這一切的祝福都是我的。可是神啊,我還是要提醒你一下,我相信你,可我這裡還是有個問題:我沒有後代,你賜給我土地和這一切產業,都非常好,可將來我家沒人來繼承這些產業啊。我家裡有個僕人,我猜想你是要他繼承我的遺產吧。」你看,亞伯拉罕聽到了神的應許,他相信神的應許。但他把這些和現實一比,看到它們好象對不上號。他想要更多的應許,好叫它們成為現實,真正的信心並不是說我們就一句話也不問了,真正的信心意味著我們抓住神的應許,我們相信神的應許並且到神面前來。他問神:這是你的應許,你一定要實現它。這就是亞伯拉罕在這裡所做的。

第三,我們從第4~5節中看到,神用進一步的應許向我們重申他應許的確切性,他在整本聖經中一直都是這麼做的。他對亞伯拉罕說:「我賜給你的這一切應許不是給你家僕人的,你將會有自己的孩子。我賜給你的這些應許是與你、與你的後代有關的。然後,神叫亞伯拉罕抬頭向天上看,你看到那些星星嗎?你的後代會象星星那麼多。我必完全實現我給你的應許,我必叫你的後代多得數不過來。」神又說:「夏娃那位應許的後代將從你而出。(記不記得創世記3:15?)那位後代要將不義的轉變成義的。那位後代將是你的孩子,將從你而出。整個世界都會因著他而蒙祝福。」

神不僅給了我們的父亞伯拉罕進一步的確據,他也在整本聖經中給了我們確據!他一再一再地向我們重申他的美善,重申他向我們的美好旨意。

神會不會對亞伯拉罕失信?會不會撇棄他?他對你們說的話會不會不生效?看到亞伯拉罕在這裡說的、問的,或許我們很容易地說「他只要信就可以了嗎。神一定會完現他的應許的。」現在讓我來問你們,亞伯拉罕的後代們,我們信不信這一切的應許?

第6節說「亞伯拉罕信耶和華,耶和華就算他為義。」這是什麼意思呢?在希伯來文里,這裡「信」這個字就是「阿門」,意思是「同意」,「贊成」。亞伯拉罕說:「我同意你說的。」神就算他為義。這裡發生的事看上去有點奇怪:亞伯拉罕說:「我同意你說的,我的後代會象天上的星星那麼多。」就為了這,為了亞伯拉罕信神,神就算他為義。這個「算為義」的「算」字是我們在會計結算、在銀行戶口上用的詞。這「算著為」就是把某樣東西看作是、當作是你的,儘管那東西事實上不是你的。

創世記31章里,當拉結和利亞認識到,她們的父親拉班一點兒產業也不會給她倆的時候,她們說:「我們不是被當作外人的嗎?」(31:15)「當作」就是「算為」同一個字。她們是在說什麼?她們是在說:「我們的父親在得產業的事上,根本不把我們看作是他的女兒,在這件事情上,他認為我們是陌生人,他從來不認識我們。我們得的就是陌生人得的:一分錢也沒有!儘管我們真是他的孩子,但他把我們算作是陌生人。」

這就是神在這裡論到亞伯拉罕時說的,他沒有說,當初他找亞伯拉罕的時候,亞伯拉罕是個什麼光景。但神卻告訴我們,現在他如何看待亞伯拉罕。「因為你對我說的話『阿門』了,你同意我所說的,因為你信了我,現在,我就算你為義。」這與亞伯拉罕的真實狀況毫無關係。就如拉結和利亞的確是拉班家裡的成員,但卻被算作為陌生人一樣,不管亞伯拉罕是不是義,現在神算他為義。

這是聖經中非常非常重要的一點。這就是神要來解決罪這個問題的方法,當然這不是全部的答案,這後面是有原因的。

那位應許的後裔來的時候會發生什麼事?挪亞的後代、亞伯拉罕的後代不都犯罪了嗎?聖潔的神怎麼能夠和滿有罪的人聯合在一起呢?神是如何與亞伯拉罕聯繫在一起的?不管亞伯拉罕的光景如何,神說:「我算你為義,因為你信我。」

神是怎麼把不義的人算作為義的?這就是神在這裡向亞伯拉罕所做的。亞伯拉罕來自一個拜假神、拜偶像的家庭,但神說:「我不把這些算在你身上了,現在,我把你看作是聖潔的、義的。」 現在亞伯拉罕成了神的朋友,是屬於神自己的,在神的眼裡被看作為義。

哪一件事更令人難以相信?是一百歲的老人能生孩子還是聖潔的神能稱滿有罪的人為義?我敢說,後面這件事更令我們難以想像、不可思議。但這兩件事是息息相關的。能讓一個快入土了的老人生孩子的神,就是能把那些毫無義可言的罪人稱為義人的同一位神!

今天早上我們讀的這段經文在新約中被引用過了3~4次。請大家和我一起翻羅馬書。4:1~5:「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倘若亞伯拉罕是因為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 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經上說什麼?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他為義。』作工的得工價,乃是該得的;唯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保羅的這段話使很多人大惑不解,這段話也是宗教改革的核心。問題的焦點是:神到底是稱不義的罪人為義呢,還是他先使罪人變為義,然後才稱他們為義?

保羅在這裡怎麼說的?「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他為義,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許許多多反對宗教改革的人說:「但亞伯拉罕不是個壞人,你看看創世記12章、13章、14章里他所做的!這才是為什麼神稱他為義的原因!」為了使我們不致有半點誤解,保羅接著就論到大衛,不是年輕時打敗哥利亞的大衛,而是犯下了駭人聽聞的大罪之後的大衛,他與別人的妻子通姦又設計害了那人的丈夫。保羅說:「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羅馬4:6)保羅要我們知道,神乃是稱罪人為義,而不是稱義人為義!他單單因著人信他,把最不義的人稱為義!

在對創世記15章的理解上,一向就存在著時間順序上的爭論。創世記12章發生的時間比15章早,這一點你不必是數學家就能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呢?亞伯拉罕已經離開了老家,已經放下了他的一切,已經保護了侄子羅得,亞伯拉罕是個好人!那麼,為什麼到了15章,神才算他為義?亞伯拉罕對神的忠誠的確令我們欽佩。在這些事之後,神告訴我們,他算亞伯拉罕為義。有多少人在這裡迷失了!他們說:「亞伯拉罕已經用他對神的忠誠證明了他自己。他盡了自己最大的努力。他做了許多好事,當然也滲雜了些不太好的事。「你已經儘力了,所以我稱你為義。」 但這不是摩西在這裡告訴我們的。保羅也清清楚楚地告訴我們,不是這麼回事!事實上,正好相反,神沒有說「只要你盡上了自己的力量,不足的地方我來給你補上。」哪怕你做的事象亞伯拉罕那樣偉大,神也只因為你相信他,只因為你向萬軍之耶和華說「阿門」,神才算你為義!神沒有在查了亞伯拉罕的檔案之後,才算他為義。

亞伯拉罕說「我信你」,神說:「不因為其它任何原因,只因為你信我,我就算你為義。」保羅當然理解這一點,他才說:「你們還不明白嗎?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不是行為被稱義。假如是因著行為,那就不是恩典了,但神稱他為義,是恩典,因為他是稱罪人為義的神!」

另外一個錯誤是,不少抗羅宗的人們常常說,假如神在創世記12章就說這句話,那不就一點問題也沒有了嗎?我們的神學就會更清楚,也避免了不少麻煩。

但是,這正是那些反對宗教改革之人的愚拙概念。他們相信,人信神之後有一個最初的被稱為義。只要你能一直堅持做好事,到最後神才會真正的稱你為義。有意思的是,摩西也不允許這種觀點有立腳之地。他先讓亞伯拉罕做了一大堆好事,然後才在15章里寫道,「亞伯拉罕信神,就算他為義。」亞伯拉罕第一次信神的時候是否被稱義?當然是!但是,神直到這裡才宣告他為義人,為的是叫我們每一個人都知道,這與亞伯拉罕的好行為毫無關係,只與他相信立約的神有關!這位神將會為他提供後代,然後又通過此後代來祝福萬國。亞伯拉罕相信神,盼望那一天的來臨,神就算他為義。

很多人聽到這裡會感到很不舒服,會說:「你當然還要做好事,基督教不是你說信了,然後嗎,你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好了。」這當然是我們必須防止的錯誤傾向,我們下幾個禮拜就會有這方面的教導。但是我們要問的第一個問題:你是否接受這一點?你是否接受這個信息,即:神稱一個人為義,不是因為此人做的任何事情,恰恰相反,是與他所做的相反。你信不信這一點?你會不會因為這一點而生氣?假如你對聖經的理解,假如你的神學觀點使得你產生一種完美主義的眼光,說:「假如你真的相信這個,那麼,我們為什麼不繼續犯罪下去呢?」這難道不就是保羅在宣講了福音之後,預料到人會這麼說的嗎?保羅說,神向人提供的救恩是如此浩大的恩典,是如此令人難以置信的白白的禮物,與你所做的任何事是如此地相反,他已經準備好了要等著人來問這個問題:「那我們就繼續犯罪下去好了。」假如你的神學一點兒也不會激起人們問這個問題,那麼你的神學就是不符合聖經的。你相信神拯救罪人必須到這樣一個地步,讓聽到的人不得不問這樣一個問題:「假如這是真的,假如神真的把不聖潔的罪人算作為、看成是他屬自己的人,那我就想幹什麼幹什麼好了!」

保羅會說,這個問題問得對。當然,你一定要有正確的回答,關於這點,我們以後還會來討論。

假如每次你聽到白白的恩典時,你裡面不願意相信那會是真的。假如是這樣的話,你就應當斥責自己裡面的律法主義,你就必須站立在你那個法利賽人面前,告訴他:「神稱罪人為義!連我自己也包括在內。」

你看,神為罪人擺設了筵席,基督與妓女、罪人同桌。前面羅馬天主教所問的問題:「難道基督真的會與罪人聯合嗎?若是這樣,他就是與妓女聯合了。」你們知不知道,他在地上做工的時候就是這樣的?他與那些罪人、妓女、污穢之人、與那些看上去最不配進神的國的人在一起。他來就是為了要召這些人。所以說,因信稱義的關鍵是:只提供給不義的罪人,義人不需要。耶穌說,「病人才需要醫生,我來不是為了救義人,我來是召罪人悔改。」

這就是救恩的信息,這是一個得罪人的概念,不僅是在宗教改革時期,從起初就與人的本性作對,是人所不喜歡的,神竟會白白地赦免人的罪,無論人犯了多大的罪,並且把這罪人看作義。

我們都知道,你若要想得到什麼東西,你就得去掙來,但福音與這根本不同。假如你想要,你就必須說「阿門」,說:「神啊,我相信你所說的,既使我看不見它。」

今天早上我們在這段經文里知道,神是我們的獎賞。我們的義是從神那裡來的。因為我們什麼也拿不出來,我們一點兒好東西都沒有。這就是神在耶穌基督這位義人里為我們提供的。神從起初就應許的那個後裔已經來了,他就是基督,他是亞伯拉罕的後代,他曾生活在這個世界上,他一生行義,沒有犯過半點罪,他將自己獻上作為贖罪祭,任何人只要相信他,只要說「阿門」,說:「我相信這贖罪祭是屬於我的。」那麼,無論你是誰,不管你有多大的罪,神都會算你為義。這當年對於亞伯拉罕是這樣,今天對你也一樣,你相信不相信,今天你在神面前被稱為義單單是因為基督的作為、單單依靠基督的義,還是以為這只是在你當初信的時候是這樣。「當初我需要基督的義,但現在我必須靠自己來維持這義。」我們會討論人守約的責任,我們會論到神怎樣與人打交道,但是,除非你真正懂得了、掌握了這第一重要的概念:神稱不配的罪人為義。那麼,你一定會在真道上失落。無論你的表現有多好,總有一天你會露出你的真面目來,那時你到哪裡去?!假如你不到基督十字架這裡來,說「阿門,我相信這是為了我的,」那麼你就必定落得個可悲的下場。你可以用出吃奶的力氣來討神的喜悅,亞伯拉罕放下了他的一切,但那根本不夠。神稱他為義單單是因為他同意神所說的,他信神。

有一個人到動物收容所來領養一條狗。這條狗的記錄上寫明:這條狗專門喜歡抓破地板、咬壞玩具,還常常咬街坊鄰居,是條出了名的惡狗。但你還是決定把它領養回家。等到它第一次做錯事的時候,你會拋棄它嗎?當然不會,因為你領養它之前已經知道它的德性了。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你決定要它了。等你花了那麼多的時間、精力把它領回來成為家裡的一員,你也清清楚楚地知道它的本性,難道這時你還會拋棄它嗎?!不,你不會的,因為它是屬於你的。

神從頭開始就知道你是個什麼東西,你不要以為你露出了真相,他就不再要你了。假如你還在做罪人的時候,他就為你死了,你以為他會不管你了嗎?/你以為因著你的失敗,因為你露出真相,他就不再把你看作是自己的孩子了嗎?當然不會!

亞伯拉罕一再地露出他的真相來,神單單因為他相信神、信靠神而稱他為義。這就是福音的榮耀,神稱罪人為義,唯一的要求:信心。相信他的兒子耶穌基督,儘管你不義,是個罪人。

這,就是福音的榮耀,榮耀單單歸於神!

這就是宗教改革所找回的真理。所以,你們當到神這裡來,敬拜他,認識到你被神接納為義人,不是因為你已經是義人,而是因為他通過他的愛子耶穌基督稱你為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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