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房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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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一則消息,沒有引起太多轟動,卻是樓市調控變化的風向標。

  4月10日,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政策的通知》。

  爲什麼說它不起眼?因爲今年以來,全國各地關於公積金貸款的消息非常多,不仔細瞧瞧,就會被淹沒在信息的海洋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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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麼,佛山的公積金新規,有什麼特別之處?

  先來看看它都提到了什麼,主要變化有如下三點:

  1、調整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從40萬/人上調至50萬/人。

  2、放鬆非普通住房的貸款要求:以前144平米以上的商品房不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現在144平米以內可享受公積金貸款,超出部分自行解決;

  3、調整住房公積金次數的認定:三套房不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現在是“職工只能申請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一點沒什麼好解釋的,放寬了貸款的金額。值得一提的是,金額的提高和繳存的年限有關。

  過去,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的最高可貸30萬元/人、累計繳存滿兩年的最高可貸40萬元/人,現在多了一個檔次: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三年的最高可貸50萬元/人。

  第二點,其實也比較好理解。

  就是說,假設你想買一個150平米的房子,以前是無法用公積金貸款的,現在調整之後,可以使用公積金加商貸的組合。

  另外,目前公積金貸款利率爲3.25%,遠低於商業貸款利率。因此,組合貸的形式可以爲購房者節省不少利息。

  第三點,也是最關鍵的一點。

  爲了方便分析,房姐把政策原文放上來:

  2010年國家爲調控房地產市場,對“炒房”現象作了各種限制,其中住建部以建金[2010]179號規定,“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職工發放貸款”。現對此項規定調整爲:職工只能申請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從“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職工發放貸款”到“職工只能申請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看似沒有差別,實際上差得可不是一星半點。

  “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職工發放貸款”,意思是,只要你名下有兩套房,再買房就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了。

  而“職工只能申請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意思是,哪怕你名下有多套房,如果多套房都是全款或者商貸,沒有過公積金貸款的記錄,那麼你依然可以申請兩次公積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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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政策的三點變化——貸款金額的提高、大面積住房限貸的限制、第三套房禁貸的限制,我們可以看出,在未來,將會有更多人獲得公積金貸款的資格。

  因此,實際上這一調整,相當於變相地刺激了需求。

  至於爲什麼要放鬆公積金房貸?佛山給出的官方解釋是這樣的——

  2015年至今,我市房地產市場經歷了一個波幅較大的週期,又進入另一個特點不同的週期;一些當時制訂的政策已經不適應現時的情況,繳存職工對此也時有反映,因此,現對我市原《佛山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抵押貸款辦法》作出修訂。

  這一說法非常有意思。

  放鬆公積金調控,看似是站在民生的角度爲購房者着想,實爲樓市調控放鬆的手段。

  我們都知道,房地產短期看信貸,中企看土地,長期看人口。

  公積金貸款政策的突破和放開,這對樓市的影響,其實是非常大的。

  公積金貸款的貸款利率非常低,比正常的商業貸款要低很多,而這也就是變相的爲廣大購房者提高了獲得低息貸款買房的可能性,這種作用,將是顯而易見的。

  房姐此前已經多次說過,今年的目標是“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因此,當佛山樓市“進入另一個特點不同的週期”(需要穩定的時期),政策也要相應地發生變化。

  合情合理,又讓人無法反駁,實在是高!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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