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黨只為驚世駭俗的炒作事件和新聞。首先這個要根本救不了命,這麼吵有為這個藥品廣而告之之嫌。第二病人的身故跟這個快遞延誤沒有任何直接關聯,倘若有這神葯,各大醫院早常備了。第三,快遞延誤錯分只是分揀的失誤,即使延誤丟失,快遞也只承擔保價內的賠償責任,不能把責任無限擴大化。

標題黨的目的只有一個,炒作博點擊,沒任何新聞操守道德可言。對待他們只有一招拉黑。


看了前面的很多回答,基本上都是再說買葯人選擇了快遞本來就應該想到有一定的時間的延誤,這葯只是輔助葯等,總結就是基本上都是說快遞無責。

我看了就覺得大家的回答像是一個人說的話。

剛剛我去查了一下王波講述的事件,按照王波說的:

1.順豐是說最晚4天而非大家說的預計四天,這兩個說法相差很大的。

2.葯是誤送到昆明後再送到客戶手中的,這一點大家在前面的回答中就完全避開沒有談。從杭州到四川閬中的快遞需要轉到昆明嗎?

3.葯是在第六天送到客戶手中,而非第5天。承諾4天到達,實際5天到達和6天這是很大的差距的哈。

我看到有人說寄葯人為了節約錢而沒有選擇更有保障的次日達;順豐從杭州到四川的小縣城都能次日達了?

這個葯如果按時送達病人也許是這個借過去,但是也不能說順豐在這個事件中就沒有錯,不將貨物送到昆明就能在承諾時間內送達的,所以順豐應該從這個事件中吸取教訓,去想想怎樣杜絕貨物亂送的情況再次發生(亂送也會增大運送成本),提高用戶的滿意度。


我真的是服氣媒體、家屬、順豐了,因為有了後續,所以對原答案進行以下更正。

1.病人並沒有腦死亡,是家屬認為腦死亡,跟記者交流的時候出錯

2.順豐登門道歉,賠償一萬,家屬未接受,稱不為訛錢

3.葯寄到之後,家屬有給病人用,但不見起色,是否真因快遞玩了一天耽誤病情,我覺得需要專業人士,第三方鑒定才能說清楚了

4.我始終認為順豐在此次事件中不應該承擔無限責任,僅需承擔快遞延誤的責任,因為不能以快遞物品的價值來要求賠償不同。順豐的一萬是為了名聲和儘快平息事件,而不是真的有這麼大責任

以下為原答案----

媒體!

事件來看,9號寄快遞,預計四天到達,五天後14號簽收,13號病人被宣佈腦死亡。

其實順豐的「責任」在於預計四天到達,但是五天才到。在快遞的角度,選擇某種快遞方式之後,每件快遞都是一樣的,即使你在上面寫一個大大的急字,但是給了我,必然要在流程裏走,最多快遞員接到快遞之後立馬發出,最後到了派發快遞員的手裡優先派送。所以,在你選擇了順豐陸運之後,就不能像空運一樣要求快遞速度。

另外,快遞預計四天到達,從這個角度來看,其實是不存在快遞被延誤一說,預計到達不是保證到達。快遞員眼裡,你的這個快遞在與其它並沒有區別,沒有寄丟,物品沒有損害,快遞沒有延誤太久,這就是一個正常的快件寄出簽收。

用物品的價值高低來要求快遞的效率快慢,是不合理的。快遞的效率在於你選擇的快遞方式,以及該方式的預計正常時間範圍。比如預計正常時間範圍是3-7天,第八天到才叫延誤。

隨後順豐回應了該事件:救命葯屬輔助葯,患者已出院仍然昏迷!承認了快遞運輸中的分發錯誤,但運輸時長確實在範圍內。

其實這樣來看,順豐沒有什麼責任,只不過快遞物品救命葯的特殊性讓他處在了風口浪尖上。不過順豐聲明中有一點有誤,病人13號被宣佈腦死亡不能說是昏迷,被確診腦死亡就是死人,而不同於植物人。

之所以我沒有說家屬方面,是因為從家屬採訪中並未看出家屬認為葯是救命葯,追責快遞,所以無良的不是家屬而是用救命葯字眼來吸引目光的媒體。

逝者已矣,望一切能平靜


槍打出頭鳥,順風以後的日子必須戰戰兢兢,小心謹慎的過,要找一個快遞過程中出紕漏而導致後果的事件,應該是天天都有。何況寄件人是身處在杭州這麼大的城市裡面呢?「人命關天」的事情,足以炮製成一個劃時代的事件。

所以,我在猜想,炮製這個新聞的背後力量一定會惋惜此次機會的白白流失。因為王先生的親戚並沒有正式過世,這個可真的是「百密一疏」,太可惜了。

現在商業競爭已經到了毫無底線的時代,"誰也不知道哪一天哪個時刻就會從某一個陰暗的地方射來冷箭,讓人防不勝防。快遞這個行業確實有很多紕漏產生,分揀員出錯只不過是幾秒鐘時間的事情,其發錯的幾率相當於電子廠流水線分揀員的出錯幾率,但是產生的後果確實是天壤之別。這一次就是這樣,就是一個小出錯,差一點搞出一個驚天的,人命關天的大事來。

看來有兩件事情不能再等了:第一件事,到底誰炮製了這個新聞,找出來讓大家瞧一瞧,然後關一關,罰一罰很有必要,亂世必須用重典。第二件事情,快遞公司的分揀系統還是需要升級,現在不是有二維碼技術嗎?如果由收單的業務員直接把收貨地址用二維碼貼上去,機器掃描以後直接分流,是不是就可以減少人的出錯機會呢?

最後,願王先生的親戚早日康復。


果然是順風!當天我就在頭條裏說是順風,因為貴重物品選擇某品牌肯定離不開順風!其實這事不能全怪快遞公司,救命的葯不自己送還走快遞已經錯的很離譜了,你在靠譜的快遞在救命問題上還能靠的過自己嗎,其次就是填寫單子的人肯定沒有寫的那麼清楚,就算小筆寫清楚了也沒有用大頭筆寫清楚到達的省份和城市,不然分揀員不可能分到別的城市去。這一點絕對跟接單人和分揀員有分不開的關係。最後順風號稱最快的怎麼會走四天呢,我之前發普通快遞都是全國幾乎三天到,你一個順風收費那麼高走的比其他快遞還慢,這不是明顯坑人嗎!既然收費比其他快遞貴,你的速度就要比其他快遞要快,別人三天你就得兩天!不然這一點強項都沒有你憑什麼做老大,憑什麼收那麼貴的快遞費,所以你承擔責任是避免不了的。


責任在媒體。首先,救命葯這個詞是哪個媒體先捏造出來的,目前沒有人追問。家屬買的就不是救命葯,是輔助治療的葯。稍微有點常識都知道,所謂救命葯是不喫馬上死,喫了還能搶救的葯。但媒體居然把一個輔助性用藥捏造成救命葯,純粹是胡編亂造!當然媒體也可以解釋我們所謂的救命葯是這樣的意思,不是你們讀者理解的意思。但這就更惡毒了。就好像你家剛死了人,隔壁老王就放鞭炮一樣,同樣惡毒!


無良媒體為了博眼球賺點擊率不惜出賣良心,媒體就是社會輿論的風向標,斷章取義,顛倒黑白,無限渲染就是那些無良媒體的慣用手法,看看現在的新聞,罵醫生醫院,罵學校教師,罵老人大媽,哪一樣不是拜媒體所賜?別動不動說國民素質低下,沒有了無良媒體這些攪屎棍睜眼說瞎話,社會才會更加安定和諧。


首先,對於重要的快遞,或者高價值的,有沒有增值服務可選?在這個案例,顯然順豐是將該快遞等同於普通件,沒有任何特殊服務。全過程沒有監控。很多人說,快遞難免有錯,那麼對於這個難免的錯,對於有特殊需求的快遞,不能有更仔細的流程嗎?如果有特殊服務,客戶沒有選擇,你可以認為是客戶的責任,但這次應該是順豐根本沒有其他方案,不能不說是企業的缺失。作為一個大企業,應該事先有各種預案,纔是一個成熟的企業。當然快遞企業也可以把此事件看做是個機遇。


順豐「救命葯」事件在輿論中引起軒然大波,此事件我們從外觀角度評論,人命關天的「救命葯」,

「遲到」一天從嚴格意義講上是不是遲到呢?順豐是「預計」四天到達,什麼是「預計」所說的「預計」就不是一定,三天五天都在「預計」中,當事人知道是「救命葯」為什麼發快遞呢?為什麼不選擇其他快捷方式呢?即然是「救命葯」目的是為救命就應該選擇最安全最快捷的方法。當然不能說順豐沒責任,順豐不應該承諾說「預計」四天,假如順豐說:3至5天就沒爭議了,必經那是「救命葯」人命關天的大事。我們應該同情病人,但不能過於譴責順豐,只要有良知的快遞員知道是「救命葯」我相信決不會耽誤半分鐘。評論事件要從雙方換位理性思維。但願此事早日妥善處理好給當事人一個滿滿答覆。


救命葯,當事人自己要上心,這沒錯。如果沒有快遞行業,如果沒有順豐良好的口碑,如果順豐不是」用專業和嚴謹丈量祖國東西部的土地,用高效和用心成就客戶和人民的需求」,我相信當事人不會選擇並把如此重要的事情託付順豐。如果能夠預料順豐會發生這樣的意外,為了救命,我相信當事人拚死爬也要從杭州爬到成都。怒噴當事人並為順豐開脫的各位,我相信你們是出於正義和良知,為當事人犯下選擇順豐來快遞救命藥品的錯誤感到憤怒,但後悔沒有用,我們只能一起努力,讓我們的企業更專業、社會更美好。 我同時也堅信,順豐作為中國快遞行業領軍企業,會感激但絕對不會接受大家對順豐的寬容,因為「緊迫貴重物品請避開順豐」不是順豐的理想,也不是順豐的擔當!同情當事人,也相信順豐的勇氣與智慧。希望此事圓滿解決,需要中國企業越來越好,希望中國百姓生活也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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