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長傅崐萁判刑定讞,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記者王峻祺攝)

2018-09-12 17:29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花蓮縣長傅崐萁被控涉及炒作「合機」股票案,更二審判刑8月,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傅崐萁須入獄,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花蓮地檢署表示,一切依法執行,將等候臺中地檢署消息,待收到卷宗後,執行科會以最快時間傳喚傅崐萁。

花檢表示,目前正在等候判決書,但依「防範刑事案件被告逃匿聯繫作業要點」,啟動防逃機制後,將會對被告限制出境、出海,並指揮司法警察實施監控。

花檢指出,收到判決通知後,會依程序進行分案,並接續發傳票傳喚被告,若在時間內不到案,則會拘提,拘提不到就會發布通緝;依照正常程序,通常會給被告一個月的時間準備入監,但也曾有過最速件,當天就必須入監服刑。

花檢表示,若以判刑6個月為例,通常會到花蓮看守所服刑,6個月以上則會到花蓮監獄,但花蓮看守所也曾有收過服刑1年以下的受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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