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定讞的囚犯謝志宏運用紙塑創作,捏塑出觀世音菩薩神像、維妙維肖。(資料照)

2018-09-12 11:4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發生於2000年6月間的台南市歸仁區1男1女雙屍命案,最高法院原判決2名凶嫌郭俊偉、謝志宏死刑定讞,後來傳出謝志宏喊冤說沒有殺人的冤獄平反聲浪。台南高分檢與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重新調查、認為謝並無殺人事證,為謝的利益聲請高分院再審,並請法院停押謝志宏。

台南高分檢與南檢表示,台南高分檢檢察官林志峯、南檢主任檢察官吳維仁、黃莉琄就歸仁雙屍命案,詳閱原審卷宗,林志峯更到歸仁分局審閱該案卷宗、會同分局人員重返現場履勘,經綜合新、舊證據判斷,認已產生合理的懷疑,並足以推翻原確定判決認定謝志宏殺人的事實,基於合理、正當的理由,可懷疑原已確認的犯罪事實並不存在,可能影響判決結果或本旨,依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第1項第6款規定,為受判決人謝志宏的利益聲請再審,並請求高分院准予再審後,以適當的替代方式裁定停止羈押。

檢方表示,再審閱全案後認為謝志宏有在場、但並無殺人動機;殺害1男1女的凶手是郭俊偉。

此案發生在2000年6月23日晚間11時許,郭俊偉與謝志宏2人相約在郭俊偉家喝酒並出去兜風,路上遇到約18歲的陳姓女子,郭俊偉上前搭訕並邀她一起出遊,陳女雖答應,但路途上發生口角。郭俊偉拿出蝴蝶刀要求交往,陳女答應,郭俊偉並將陳女帶回其屋內臥室強制性交,隨後,郭暫時離開,謝志宏也向陳女調戲,但被陳女拒絕。

3人再度騎車外出,陳女要求回家,郭俊偉不耐、持蝴蝶刀殺害陳女;隨後,謝志宏因之前調戲陳女遭拒,心懷不滿,也接手蝴蝶刀刺殺陳女,致陳傷重不治。2人行兇過程剛好被騎腳踏車出門的68歲農民張清木看見,郭、謝兩人發覺,因怕事跡敗露,2人再殺掉張清木滅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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