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杀警男。(图/地方中心翻摄)

▲勇警李承翰见郑嫌持刀,立刻英勇压制,但最后不幸殒命。(图/地方中心翻摄)

网搜小组/综合报导

25岁勇警李承翰在自强号上制伏郑姓持刀客,遭刺伤后不幸殉职,引发员警人力及配备上的争议,其中攸关生死的「21英呎法则」也掀起讨论,面对嫌犯猝不及防的近距离攻击,员警就算有枪,也不一定能赢。

谈到「21英呎法则」,是1983年美国犹他州盐湖城警局的警官Dennis Tueller,在杂志《SWAT》上所提出的,经几百位实验结果显示,持刀械的嫌犯最快能在1.5秒内,拉近约5公尺的距离做出致命攻击;而一般员警要相隔21英呎(6.4公尺)的距离,才有足够的时间反应并击发两发子弹,同时脱离对方的攻击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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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长崩溃痛哭。(图/记者翁伊森摄)

▲所长丁胜丰崩溃痛哭。(图/记者翁伊森摄)

就有外国影片证明,近距离攻击对一个配枪的警察来说有多致命,画面中,一名员警被通知去调查一处可疑仓库,起初员警与对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但攻击者却能在大部分警察掏枪前,越过这段距离,片中提到,「当员警被问起,怎么制伏一名刀手时,他们通常的回答都是,『我会射他们』,不过完全忘了他们在现实中,可能根本没时间这样做。

▲▼枪,散弹枪,步枪,射击。(图/免费图库pixabay)

▲示意图,与本文无关。(图/取自免费图库)

一般来说,在小于1呎(约30公分)的情况,员警连伸手摸枪的反应时间都没有;而5呎(约1.5公尺)的距离,也根本来不及掏枪;除非手枪早已上膛且拿在手上,否则5码(约4.5公尺)之内的距离,一定要靠战力制伏人犯;若3公尺距离,可能有办法掏枪出来,但不一定有机会开枪;直到4.5公尺的距离,活命的机会提高,不过前提是有提高警觉、考虑到最危险的状况,并且熟练自己的武器。

对此,许多网友不禁感叹,「歹徒脸上不会写我是坏人,警察合法开枪还是要依照规定,请时时刻刻保持戒心才是保命之道」、「我感觉在现实世界中并没有这么大的作用,第一除非你知道那个人有危险,第二除非你反应很快」、「近距离本来就是刀子最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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