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某微信羣自發組織對四川涼山救火英雄家屬們進行慰問時,微信羣出現了這樣一名男子……

  然後,他就上了北京警方的情況通報……

  就沒有然後了……

  自“3.30”四川涼山木裏火災事件發生後,消防英烈的事蹟在全社會廣爲傳頌。於此同時,沉渣犯上,全國範圍內有十餘人因發表侮辱烈士的言論受到了警方處理。對於這十餘人的處理在網上也引起了網友的極大關注和強烈憤慨。

  他們令人髮指的行爲更引來了雷霆之怒,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官方賬號發文怒斥“人渣”,標題爲:“人民英雄不容玷污!侮辱30名犧牲英雄的人渣已被刑拘!”

  這些“人渣”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對救火的英雄烈士大放厥詞,言語之毒辣已經超出了人類的想象。很多網友表示:既震驚於其扭曲成渣的人性,更震驚於其基本無腦的智商。

  平安哥正式總結一下,即:對現代社交網絡的認知無能和對法律的無視及挑戰。

  當警察蜀黍來敲門,這些在網上叫囂最兇的反而都呈現瞬間秒慫的狀態……不是百般抵賴就是給自己找各種藉口推脫。。。。因爲他們根本不會想不到:在互聯網上和微信羣中隨便敲幾個字,警察就能找到自己;他們根本就沒有意識到自己的“真情流露”是對法律的褻瀆,是對人性的踐踏。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全票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以立法形式對英雄烈士進行保護。該法共三十條,對近些年出現的涉及英雄烈士的熱點事件,進行了立法迴應。

  自2018年5月1日起,英雄烈士保護法自開始實施。去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正式實施。該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還規定: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爲,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由此可見,網絡社交平臺絕不是法外之地,在依法治國理念的推動下,之前的公序良俗,不在僅僅是道德層面的考量,更有了法律的堅實支撐。畢竟,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社會環境的清風正氣,需要血脈相連的傳承,更需要堅定有力的維護。

  言至此處,平安哥並不想更多贅述涼山烈士們的英勇事蹟,30位英勇犧牲的消防戰士,他們中有1位80後,24位90後,2位00後……年輕的生命被無情的大火吞噬了,沒有哪位英雄,是爲了犧牲而存在的,生命的寶貴無用多言,但爲了百姓安危和民族大義,慷慨赴義、英勇獻身的英雄們,是我們中華民族幾千年延續不滅的民族之魂,英雄不容褻瀆!信仰不容踐踏!

  希望這些被警方處理的人能從這次教訓中真正的痛徹心扉、幡然悔悟,他們可能更深切體會到的是執法者的霹靂手段和深牢大獄的痛苦滋味,轉而對自己今後的言行有所收斂,心存敬畏。

  但是,即使不能淨化你醜惡的靈魂,我也可以免費送上一副玫瑰金!

  希望它,不僅能夠拷住你的雙手,也可禁錮靈魂裏的醜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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