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4月14日訊(記者 何則偉)關注產品質量安全,山東廣播電視臺民生直通車欄目和山東省市場監管局共同打造的《每週質量報告》,爲大家提供最權威的質量發佈,最專業的檢測機構,最高水平的專家解讀,打造有質量的生活。最近又有不合格的輪胎被檢測出來,那麼消費者應該如何選購和使用輪胎呢?

  閃電新聞記者在濟南、東營、德州等地隨機採訪時瞭解到,很多市民的汽車輪胎都出現過扎胎、鼓包等問題。

  東營市民董先生告訴記者,他遇到的最多的就是釘子可能到輪胎裏邊,再有就是可能夏天的時候,氣充的太多出現鼓包問題。

  而出租車司機張曉明表示,一般這個輪胎遇到就是扎胎,再就是正常磨損。

  閃電新聞記者瞭解到,而不久前,中消協發佈的消費者投訴情況,汽車投訴主要包括比亞迪、奔馳、寶馬、別克等10個品牌,這10個品牌被投訴的問題主要集中在輪胎、發動機、車漆等方面,專家表示,輪胎屬於國家3C強制性認證產品,消費者應觀察產品是否有3C認證、出廠時間等標識。

  “如果這個都沒有的話,肯定是不能用或者假冒僞劣的,像這條輪胎,這個17是代表2017年,前邊25那是第25周生產的產品,這就表示這個生產的時間,大家不要買這個生產日期比較久,那樣會對產品會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山東省橡膠行業協會會長張洪民認爲。

  同時,輪胎生產企業還應在輪胎側面標明規格型號,主要包括輪胎類型、寬度、承載強度、駕駛速度計量等信息。

  張洪民表示,看到這個胎側這一行數字,其中225表示是這個胎面是225毫米的寬度,那麼45那是代表的高度和寬度的比例,如果這個比值越小的話,證明這個輪胎的技術含量越高,性能、行駛速度越高,技術水平越高。

  閃電新聞記者瞭解到,在使用過程中,消費者不應對輪胎充氣過高或過低,在行駛里程達到六到八萬公里的時候,應及時更換輪胎。

  張洪民認爲,充氣過高會增加胎面磨損,過低的話會造成攆胎,胎體變形。可能大傢俬家車開的時間每年有幾千公里,大家覺得好像沒有問題,實際上要是五六年的時間,那麼即使行駛里程比較少的話,也應該及時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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