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发生在2008年的一起案件,如今重新读一读,是否会有新的感想?

十年前的故事:哈尔滨警察打死大学生案 | 警事V言 公众号 第1张

2008年10月11日22时许,被告人杨森、被害人林松岭及车亮、王振超、潘兴酒后与李云志、吴琼来到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84号的糖果酒吧。 

  

随后,被告人齐新、刘力男与被害人李鑫宇、王金刚及栾奡、李峰聚会饮酒后,亦驾车来到该酒吧。

李鑫宇在酒吧门前停车、启动过程中,经过站在酒吧门前的杨森及车亮、潘兴等人身边,杨森认为车速过快表示不满,与李鑫宇、王金刚发生口角。李峰将李鑫宇、王金刚推进酒吧内。进门后,李鑫宇、王金刚再度与站在门外的杨森争吵,双方均出言不逊。杨森遂冲进酒吧内,用拳击打李鑫宇眼部、王金刚面部,将王金刚推到楼梯扶手外的滑道内,王金刚跌落至石座上。

李鑫宇、王金刚均被致伤。经法医鉴定,李鑫宇遭他人外力作用,致左眼眶多发性骨折,构成轻伤;王金刚遭他人外力作用,致多发性肋骨骨折,构成轻伤。在此期间,酒吧保安员上前劝阻,林松岭及车亮不听,林松岭拳打脚踢,与车亮一起将李峰从酒吧内拽至门外打倒,栾奡将林、李二人拉开。此时,齐新边打电话边走出酒吧,杨森冲上去照齐新头部击打一拳,林松岭从酒吧门前捡起水泥块击打齐新头部一下,将齐新打倒在地。杨森、林松岭被人拉开后,林松岭再次冲上去击打齐新面部两拳,致齐受伤。经法医鉴定:齐新头皮裂伤,双手外伤,构成轻微伤。

随后,刘力男、齐新等人将林松岭围住,刘力男打林头后部一拳,齐新踢林一脚。杨森、李峰、车亮上前拉扯,林松岭上衣被扯掉后挣脱跑开,刘力男、齐新随即追赶。林松岭跑至西大直街捷运施工护板处摔倒,刘力男上前按住林,用拳击打林头面部数下,齐新用脚踢林头面部数下。林松岭被击打后死亡。经法医鉴定:林松岭系头面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

案发后,公安机关分别于2008年10月11日、11月8日将齐新、杨森抓获。刘力男于2008年10月12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十年前的故事:哈尔滨警察打死大学生案 | 警事V言 公众号 第2张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齐新、刘力男、杨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齐新、刘力男在被害人林松岭等致伤己方欲逃离厮打现场时,追赶并拳打、脚踢,致林松岭当场死亡,二被告人共同实施故意伤害犯罪,均系主犯,犯罪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鉴于齐新、刘力男是在杨森首先殴打李鑫宇、王金刚,致二人受伤,齐新本人又被杨森、林松岭殴打致伤后,实施伤害林松岭的行为,应酌情从轻处罚;二被告人系共同致死林松岭,应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量刑。案发后,刘力男主动向法务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应依法从轻处罚。

杨森因犯罪受到刑罚处罚后不思悔改,又挑起事端殴打他人,造成二人轻伤,对本案的发生和事态扩大负有重要责任,情节严重,应依法惩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林吉利、鹿庆红、林某某诉讼请求的合理部分应予支持,并由被告人齐新、刘力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金梅提出的补充赔偿请求不予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鑫宇、王金刚诉讼请求的合理部分应予支持。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作出判决。

被告人齐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刘力男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被告人杨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齐新、刘力男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林吉利、鹿庆红、林某某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334534元。二被告人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人杨森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鑫宇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17536.43元。被告人杨森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金刚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19708.68元。

十年前的故事:哈尔滨警察打死大学生案 | 警事V言 公众号 第3张

再来看一起十年前的案件。

2009年10月,5名歹徒抢劫遭到反抗后,疯狂挥舞猎刀——杀害法官 主犯已伏法。

十年前的故事:哈尔滨警察打死大学生案 | 警事V言 公众号 第4张

两名法官行走在贵阳市延安西路贵州省高院门口时,被5名伺机抢劫的歹徒盯上,在对两人实施抢劫遭到反抗后,5人将其中一名法官杀害,并抢走财物。2012年5月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主犯林文栋宣读了执行死刑命令决定书,并同时对另外两名罪犯梅某和李某验明正身后,一同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据了解,此案的主犯林文栋是个90后,家住毕节市千溪乡。2008年12月10日因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09年2月28日刑满释放,2009年12月15日因本案被逮捕。

2009年10月8日凌晨,罪犯林文栋伙同同案被告人王江、赵国福、杨胜才、李青松(均已判刑)在租来的蓝色别克凯越轿车上共谋抢劫后,即由赵国福驾车在贵州省贵阳市市区寻找作案目标。

当林文栋等五人驾车行驶至贵阳市延安西路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时,发现被害人高某和李某(两人系来自毕节的青年法官)在人行道上行走,便商定停车对二人实施抢劫,并进行了分工。后杨胜才、李青松上前将李某踢倒并予以控制。

林文栋、王江上前踢打高某,高某反抗并欲逃跑。赵国福见状上前拦住高某,林文栋、王江分别持随身携带的猎刀朝高某的腰、背部及大腿、臀部等处捅刺,致高某左侧股动静脉断裂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林文栋、王江、赵国福、杨胜才、李青松劫取高某、李某的现金人民币1700元,后驾车逃离现场。

十年前的故事:哈尔滨警察打死大学生案 | 警事V言 公众号 第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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