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藥物在醫院有,藥店很少能夠買到,或者還有一種情況,同一種藥物在醫院裏使用的品牌,外面的藥店買不到。爲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

  首先,醫院的藥品都是來自於政府公開招標的藥物,能夠通過招標的藥品種類是相對比較少的,都是一些常用藥,基本的救命藥,而且一般規定,同一種藥品不能超過2至3種。並且醫院無權對藥品加價,都是零利潤銷售。公開招標最大程度的壓低了藥物的利潤,導致藥品進貨價格壓到最低,一般的藥店如果採購的話,盈利空間不大。

  還有一個因素是藥品可以簡單的分爲兩大類:處方藥和非處方藥(OTC藥)。處方藥是需要醫生“處方”纔可以拿到的,因爲其使用的安全性不是非專業人士可以把控的,如果自行服用很容易造成一些風險或成癮;反之,非處方藥則是其成分和常規劑量相對安全,可以由非專業人士自行根據症狀使用的。大家經常應該可以在藥店裏面看到“OTC”的標誌,就是因爲在藥店裏面並不常駐有醫生,因此藥店配置的藥品大部分是非處方藥以及保健藥和保健品,僅僅有少部分處方藥可以在藥店買到,即便在藥店買處方藥往往也是需要出具醫生的處方證明的。

  還有一些特殊藥品,精神病用藥、麻醉藥物和血液製品等特殊的藥物,需要特殊的管理,相關法規有限制一般的藥房不得出售。

  一般來說,藥店的藥品以營利爲主要目的,藥店更多的是一些常見藥,銷量高的,盈利空間大的藥品或者保健品,像一些小衆藥品,適用人羣較少的藥品,藥店一般都不會引進。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