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6

剛滿18歲的當事人J先生,與國中剛畢業的小女友發生性行為,事後對方竟堅稱是被強迫的,J先生因此被檢察官依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由於J先生在偵查中糊裡糊塗的認罪,即使再翻供也很難被法官採信,案情看似已無轉圜餘地。但林律師閱卷後發現,卷內有一份警方所翻拍的女孩與J先生的LINE對話記錄,但是列印模糊,難以辨識文字,而由於被告認罪,所以在偵查中檢察官也未加深究。林律師直覺這是翻案關鍵,馬上向法院聲請保全證據,取得警方翻拍的原始檔案,果然發現女孩在發生性行為之後當天,還與J先生在LINE上面有說有笑,甚至討論起性行為的過程。憑著這份證據,加上林律師在交互詰問時的質問讓女孩難以招架,終於扭轉法官心證,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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