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5

當事人G太太在幾年前將名下房子借給從美國回臺的小女兒居住,自己則暫時搬去與大女兒同住,幾年之後,因為與大女兒相處不睦,想要搬回舊屋,但小女兒不僅拒絕返還房屋,甚至把門鎖全部更換。G太太尋求林律師協助,提起返還房屋訴訟,林律師提出G太太患有關節炎無法上下樓梯的診斷證明書,證明G太太確實有收回平面舊屋自住的必要,獲得法官的認同,判決G太太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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