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劉國慶)4 月 6 日晚,常州勤業發生一起慘烈交通事故,一輛蘭博基尼 Urus 快速行駛,與一輛過馬路的電動車猛烈相撞,致騎車男子身亡。現代快報記者從死者家屬牛先生處獲悉,交警已出具事故認定書,認定肇事者嶽某應承擔事故主要責任。此外,家屬還獲得了一段當時行駛在蘭博基尼後方一輛汽車的行車記錄視頻,還原了事故發生前蘭博基尼快速超車的情況。

  4 月 12 日上午,死者牛某的兒子牛先生和家人在江蘇聖典(常州)律師事務所舉行"常州 4.6 交通事故情況家屬說明會"介紹,根據司法鑑定,蘭博基尼事發時車速約爲 86 — 93 公里 / 小時,事發道路限速" 50 公里 / 小時",因此肇事車超速 70% 以上。

  牛先生表示,根據網友和知情人提供的線索,懷疑駕車的嶽某可能是虎牙直播的一名"主播",事發前可能在玩直播。此外,網友還上傳了一段 4 月 5 日的飆車視頻,家屬看視頻後懷疑裏面有一輛就是肇事車。家屬的說法目前尚未得到警方證實,但是家屬"希望警方能調查清楚"。

  現代快報記者從牛先生處瞭解到,常州警方已對該起事故責任做出認定。根據事故認定書,事發前嶽某駕車曾"駛入對向車道逆向行駛超越同向車輛",車速經鑑定約爲 86 — 93 公里 / 小時。騎電動車的牛某被撞飛後,身體落到停在路邊非機動車道上一輛汽車的尾部和一輛汽車的前部。隨後,尾部被砸到的小車前部又與另一輛汽車相撞。被牽連到的 3 車均受損。

  警方認爲,嶽某超過道路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行經人行橫道時未減速行駛,對路面動態情況疏於觀察,未按照操作規範做到安全駕駛文明駕駛,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承擔主要責任。牛某騎無牌電瓶車上路,未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違反交通標線),駕駛電瓶車橫過機動車道未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的,未從人行橫道通過,承擔事故次要責任。被牽連到的 3 輛汽車雖有違停過錯行爲,但與事故無因果關係,不承擔責任。

  對於事故認定結果,牛先生不服,準備向警方提出複覈申請,認爲嶽某應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牛先生表示,事發時嶽某未採取制動等規避行爲,其次,父親的過錯對事故發生不起作用。電瓶車是單位的,沒有登記上牌責任不在他。電動車是經合法生產、經檢驗合格出廠,未登記與事故發生不存在因果關係。父親違反交通標線的行爲是因路邊那三輛汽車違停,封堵了人行橫道與非機動車道車道的路口,導致父親不得以才橫穿標線通行。而且該人行橫道設置存在問題,正常通行無法到達對面小區,走斑馬線需要逆向行駛數米。

  此外,牛先生還表示,嶽某超速 70% 以上,應該認定爲飆車。

  牛先生告訴記者,一位事發前在蘭博基尼後方行駛的車主向他提供了 1 分多鐘長的行車紀錄儀視頻。視頻顯示蘭博基尼在通過一個人行橫道時即突然加速,進入對向車道逆向行駛超過一輛小貨車。這時視線被小貨車擋住,僅 10 幾秒後,就看到前方有車子打雙閃停在路邊。

  "根據視頻可以判斷,超車後 10 秒左右,就撞到了我父親。"牛先生說。

  此前報道:常州蘭博基尼撞人案後續:死者家屬開說明會,稱車輛超速

  (編輯 邵倩倩)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