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19年07月03日訊】(雪花新聞記者吳旻洲報導)為禁止退將赴中國參與政黨活動,立法院會3日三讀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明定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國安機關的政務副首長、少將以上人員或情報機關首長,不得參與中國黨政軍或具政治性機關團體舉辦的慶典或活動,若做齣“妨害國傢尊嚴”行為,違者最重將可剝奪其月退俸。

2016年11月,包括陸軍退役中將吳斯懷在內的32名退役將領前往中國大陸,參加由中國國傢主席習近平主持的“孫中山誕辰150週年紀念活動”,並在唱中共“國歌”時起立緻敬,引起颱灣社會輿論批評。為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立法院修法嚴格限製退將赴中參與政黨活動。

據三讀條文定義,所謂的“妨害國傢尊嚴”,是指嚮象徵中共政權的旗、徽、歌行禮或唱頌或其他類似行為。

為禁止退將赴中國參與政黨活動,立法院會3日三讀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圖為我國軍人示意圖。\u3000
為禁止退將赴中國參與政黨活動,立法院會3日三讀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圖為我國軍人示意圖。\u3000(中央社)
為禁止退將赴中國參與政黨活動,立法院會3日三讀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圖為我國軍人示意圖。
為禁止退將赴中國參與政黨活動,立法院會3日三讀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圖為我國軍人示意圖。(中央社)
為禁止退將赴中國參與政黨活動,立法院會3日三讀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圖為我國軍人示意圖。
為禁止退將赴中國參與政黨活動,立法院會3日三讀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圖為我國軍人示意圖。(中央社)

退將赴中管製延長為終身

三讀條文規定,針對退將赴中管製,將原本行政院版退離職滿15年的規定延長至終身,違者原服務單位得視情節輕重,針對領有月退人員可停止5年的月退給與50%至100%,情節重大者得剝奪其月退休給與,已支領者應追迴;針對領一次退人員,處新颱幣200萬元以上、1韆萬元以下罰鍰;已領取的奬章、勛章及其執照、證書等,應予追繳、注銷。

此次修法也將赴中列管時間明確化,過去列管對象是以列管3年為“原則”,各機關可自行增減,導緻實務上各單位經常自行縮減列管期間,本次修法修正為僅能增加、不能縮減,藉以強化公務員赴中管製。

此外,直轄市長、縣市長及政務人員進入大陸地區前,依現行法規定,須經內政部會同國安局、法務部、陸委會組成的審查會審查許可;三讀條文中也增訂,返颱後應嚮服務機關通報,但直轄市長應嚮行政院、縣市長應嚮內政部通報。

另外,過去“兩岸條例”條文內提到的“國傢機密”,常被以為僅限於《國傢機密保護法》所規範的“國傢機密”,本次修法也將“國傢機密”4字修正為“國傢安全、利益或機密”,避免混淆。

柯建銘:國安5法最後版圖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錶示,本次修法是“國安五法”最後一塊版圖,也是維護國傢戰略思維最後的支撐點,2016年間32名退將跑到中國嚮中共國歌、國旗起立緻敬,那一幕非常驚悚,如果連這個也放棄,這個國傢將沒有任何存在意義。

立委劉世芳則說,根據陸委會統計,涉及國安、國傢機密等業務首長、將領,這些人是最該捍衛國傢尊嚴、維護國傢主權的公僕,參與中共黨政軍主持的活動,連一次、一天都不允許。

圖為部分立委錶達立場。
圖為部分立委錶達立場。(中央社)
圖為部分立委錶達立場。
圖為部分立委錶達立場。(中央社)

立委王定宇說,修法沒有限製怎樣的人不能去中國訪問,退役將領共2,638位,他認識的將領都奉公守法,不能忍受的是去嚮五星旗朝拜、嚮中共政權屈膝,“怎麼對得起當初帶領的下屬與同袍?”修法是針對國傢利益,限縮最小、保護國傢尊嚴最大。

陸軍退役中將吳斯懷錶示,修法通過後,他會遵守法律。但目前是規範少將以上要受管製,難道退役士官長到上校階層,或是其他部會首長、人民,就不需要對國傢忠誠?這顯然是不成熟、針對性的修法。

陸軍退役少將於北辰則說,完全贊成修法,當颱灣與中國還未結束敵對關係前,退伍軍人不應該參加中共任何的政治活動,但希望不要無限上綱,成為鬥爭退伍軍人、限縮人身自由的惡法。

國安五法修法

三讀日期

修法條文

內容

57

《刑法》外患罪章增訂條文

中港澳納入共諜適用範圍,若泄密給中共等敵國,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泄密最重可處死刑。

57

《國傢機密保護法》

國傢機密覈定人員、辦理國傢機密業務人員,退離職未滿3年要齣境,應經機關首長核準,若泄密給中共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531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兩岸協商簽署政治協議,須經國會“雙審議”,並舉辦全國性公民投票通過後,纔能簽署、換文,由總統公佈生效。

619

《國傢安全法》

危害國安為中共發展組織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最重可處1億元罰金。

73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曾任少將以上或國安機關的政務副首長以上人員,不得參與中國黨政軍或具政治性活動,違者最重將可剝奪月退俸。

資料來源:立法院\xa0\xa0 \xa0記者吳旻洲/整理製錶

責任編輯:王愉悅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