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报【张孝义╱台北报导】

台苯5年前爆发弊案,曾任经济部次长的前台苯董事长张钟潜,指示台苯子公司致恩科技董事长王宜陵等人与海外公司假交易美化帐面,台北地院22日审结,张钟潜依违反商业会计法判刑3年;王宜陵判刑2年;台苯大股东孙铁汉利用购买天籁大饭店股权收佣金,依背信罪判刑3年8月,没收不法所得631万余元。

同案另6位被告,致恩公司财务主管黄迪晞判刑9月,缓刑3年,支付国库60万元;台苯公司财务会计部副总陈明得判刑9月;致恩公司前总经理陈建宏判刑7月,缓刑3年,支付国库45万元;台苯公司投资事业部执行长苏嘉屏判刑2年;人头苏奇楠判刑1年;台苯公司前董事长刘正元无罪。

1998年到2010年任台苯公司董事长的张钟潜,2002年起更担任子公司致恩公司董事长。致恩2002年发生巨额亏损,张为免亏损显示在财报上,与王宜陵、黄迪晞陆续假藉「会计师查帐后调整」名目、及故意漏未认列致恩公司对NATCOMP 公司的应收帐款呆帐损失、成立境外纸上子公司First Giant、Monitor、Century Champion等公司制作不实买卖合约、掩饰致恩公司亏损、美化帐面。孙铁汉2011年1月利用苏奇楠当人头,以台苯及台蜡、力福、裕盛等公司,向天籁大饭店股东购买饭店股权机会,以不实买卖契约支付苏奇楠佣金631万5600元,最后进入自己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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