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博的最早記載出現在《史記·殷本紀》:“帝武乙無道,爲偶人,謂之天神。與之博,令人爲行”。這段史料反映出博戲在殷商己經出現,到了戰國時期廣泛流行,秦國和秦朝也是如此。

  上至天神帝王下至平民百姓均對博戲青睞有加。秦昭王“令工施鉤梯而上華山,以松柏之心爲博,箭長八尺,棋長八寸,而勒之曰‘昭王嘗與天神博於此矣’”;秦始皇時,“嫪毐……與侍中左右貴臣俱博飲酒醉”。博戲成爲帝王、天神、貴族燕居時重要的休閒活動之一。

  博戲也進入了低級官吏以及平民的生活中,成爲他們聊以打發時間和追求歡愉的一種方式。早在戰國時期的齊國,“其民無不……六博蹋鞠者”。雖然蘇秦此語目的在於勸諫秦惠文王稱王,對齊國形勢稍有誇大,但在戰國時期,六博等休閒活動進入關東六國平民階層應該是可信的,當時的秦國應亦如此。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了秦朝,秦始皇帝陵園發現園吏所用博具即是明證。

  人們對博戲的熱愛還表現在將博具作爲心愛之物隨葬於墓葬中。甘肅天水放馬灘戰國秦墓、雲夢睡虎地秦墓都發現了隨葬的博具。尤其是雲夢睡虎地11號墓出土了12粒棋子均塗黑漆,方形棋子和長方形棋子各6個,分兩組。13號墓出土的博子12粒棋子分兩組,每組包括1大5小的六粒。博子均用骨製成。

  雖然時間久遠,我們難以準確地瞭解秦人博戲的具體規則,然而結合秦墓中隨葬的博具可知:博戲時,雙方各執己方6個棋子,爲六(陸)博棋,這些棋子有時用形狀來區分對戰雙方。

  每方棋子中有“嫋”棋,爲了顯示“嫋”棋與其他棋子的不同,往往會比其他棋子大一些。在長期的博戲中人們還總結出博戲“貴嫋”的要領,甚至在政治生活中也借博戲諷諫政事。

  蘇代以“博之所以貴嫋者,便則食,不便則止矣”諷諫魏王停止“以地事秦”。關於行棋的具體規則己不可知,根據秦昭王與天神博於華山時用到了“箭”這樣的博具,此時的博戲應存在投箸行棋。

  秦陵所出瓊與長沙馬王堆漢墓所出博具盒中的瓊,無論從形制還是文字上都極爲相似,與北大藏秦簡所見酒骰形制、文字完全不同,故秦朝六博棋在行棋時應該用投箸和投瓊兩種方式。

  此外,酒己經作爲博戲的助興品存在。嫪毐在博戲酒醉時得意忘形,將“吾乃皇帝之假父也”的事實透露出來。

  到了漢代,人們對博弈之戲的興致並未有所減少。在衆多的遊戲中,士人對博弈的態度以及博弈之戲可以看做宴飲活動的助興活動。“春夏,則延賓高會……或有博弈。”這是三國吳時期的一段材料,在閒暇時間邀請賓客,開設宴飲,開展像博弈一樣的活動。至今雖未發現兩漢時期有材料直接表明博弈可以作爲宴飲時的活動,但聯繫到兩漢時期博弈遍及整個社會各階層,以及大量的飲博的記載以及出土漢畫像中博弈往往與飲酒並見的情況,博弈應該是兩漢宴飲聚會時的一項助興活動。

  衆多的活動中,博弈是歷來爭議最多的一個活動。儒家甚至法家對博弈的評價都不高。孔子認爲“飽食終日,無所用心,難矣哉!不有博弈者乎?爲之,猶賢乎己”,與其“飽食終日”無所事事,不如博弈。

  “君子不博”的原因是,“爲其二乘”“爲其兼行惡道也”。以君子的標準來講,是不應該博弈的,因爲其“兼行惡道”。博弈以嫋棋爲貴,獲勝的一方殺嫋“是殺所貴也;儒者以爲害義”所以“不博”。

  孟子將“博奕,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視爲五種不孝之一。西漢初年賈誼對博弈持批評態度,稱它“失禮迷風”。到了漢宣帝的時侯,王褒則將辭賦、倡優、博弈相比較,提出辭賦“賢於倡優博奕遠矣”,將博弈與倡優相提並論。西漢末年,以揚雄爲代表的儒者認爲,“侍坐則聽言,有酒則觀禮,焉事博乎”,不應該以博弈來侍奉君子。

  士人們雖然對博弈評價不高,認爲君子不應該以此爲好。然而這種主張還是抵不過歷史發展的洪流,博弈在兩漢時期非常盛行,上自皇族下至奴僕都進行着各種各樣的博弈活動。

  漢文帝時期,“吳太子入見,得侍皇太子飲博……博爭道,不恭,皇太子引博局提吳太子,殺之。”博弈是皇太子和吳太子喜愛的活動,所以纔會出現“爭道”等現象。由此亦可推知,漢文帝時期,博弈活動己經遍及西漢社會,是上自帝王,下至奴僕都喜聞樂見的一項活動。

  西漢時期,出現了以福、病、錢財相賭的博弈活動。漢高祖時期,皇宮侍女在八月四日這一天“竹下圍棋,勝者終年有福,負者終年疾病”下。圍棋成爲祈求來年有福的媒介,以福、病相賭亦可見圍棋在西漢初年的盛行程度,士人、侍女皆好此事。

  早在戰國時期還存在以錢財作爲賭資的博弈的記載,“薛公……召與之博,予之人百金,令之昆弟博,俄又益之人二百金”。西漢時期更是屢見不鮮,宣帝“微時與(遵)有故,相隨博弈,數負進。及宣帝即位,用遂,稍遷至太原太守,賜遂璽書曰‘制詔太原太守:官尊祿厚,可以償博進矣’”。

  漢宣帝以錢財爲賭博弈的事情發生在他未當皇帝之時,可見整個社會對博弈的喜愛在昭宣時期並未降溫。這種愛好隨後也傳入少數民族地區,博戲“取人牛馬財物者,胡俗皆陪償”。延續到後代,東晉時,“桓玄強與人博奕,取其田宅”。

  關於東漢時期士人對於博弈的態度,學界進行了詳細的考證,列舉了桓譚、馬融、應場、班固、李尤、邊韶等人的觀點,認爲到了東漢時期部分士人對博弈的看法有所改變,將其與軍事活動相比較,給予了較高的評價。又認爲還有一些人如蔡昌、曹丕等人則偏重博弈的娛樂和競技屬性。表明東漢人們對博弈更加癡迷,整體技藝更加精湛。

  然而並非所有人對博弈都保有讚許、積極的態度。孫權太子孫和不好博弈,認爲博弈“妨事業,非進取之謂也……嬉娛之好……何必博弈,然後爲歡?”不僅自己認爲博弈不堪爲嬉娛,而且要求臣下據此撰文以正風氣,其中最據代表性的是韋昭的《博弈論》。

  然而仍有士人如蔡款等喜好博弈,並不同意此觀點。出現如此激烈的兩種聲音,甚至皇族也要下令士人以文章正社會崇尚博弈之風,便是因爲博弈在東漢時期比西漢時期更加普及,也更深入到人們的生活中。

  東漢時期對博弈的爭論以及垢病並未使得博弈消沉下去。博弈一直爲人們所鍾愛,甚至官府命令也未能改變其歷史洪流。曹魏時期王爬在《戲論》一文中講“樗蒲、彈棋,既不益人,又國有禁,皆不得爲也”。晉安帝義熙元年下令“禁絹扇及樗蒲。”

  至隋唐以後博弈的諸多活動在民間、軍隊、皇族官吏間多有流傳,皇帝和地方官也多次下達政令禁止或者限制博弈,但收效甚微。可見,人們對休閒活動的需求並未因政令而有所改變,仍依照着一定的規律繼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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