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誠老和尚雲居傳授三壇大戒

佛法住世,已越二千五百餘年。在漫漫的歷史長河中,其間政治、社會等經歷了巨大的變革,滄海桑田,遽難陳述。而佛教猶法幢高懸,慧炬長明,歷久而彌新。其原因就在佛陀遺教告訴我們要“以戒爲師”,而僧團也正是以此爲圭臬。“以戒爲師”爲佛陀金口所宣,從清淨聖智之所流出,而“以戒攝僧”亦爲寺院組織制度建設之特色。今天,中華民族正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走向偉大復興,明確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推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還鮮明地提出要“發揮宗教在促進社會和諧方面的積極作用”。時代在前進,我們佛教界亦應當仁不讓。在這難得的歷史機遇面前,佛教界如何更好地發揮獨特優勢,高舉人間佛教的旗幟,以戒爲師,加強自身建設,是我們所應認真思考的問題。

戒、定、慧三學是佛法的總綱,由戒生定,由定發慧,由慧護戒,三位一體,循環往復。經雲:“戒爲無上菩提本,長養一切諸善根”。又云:“汝等比丘!於我滅後,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如暗遇明,貧人得寶。當知此則是汝等大師,若我住世,無異此也。”可見戒實乃佛法之根本。戒法可以歸併爲三大類,即所謂三聚淨戒:一、攝律儀戒;二、攝善法戒;三、饒益有情戒。攝律儀戒爲後二類戒所依之根本。戒律的精神,一是防非止惡而遠離身口意三業的過患;一是行善利他而積聚福智功德。

戒以清淨爲性,能遠離過患。戒經雲:“戒如大明燈,能除長夜暗”。漫漫人生並非坦途,需要我們探索前行,其間有很多的是非曲直要去辨別,有很多的慾望要去克服,有不少人就因爲一失足而成千古恨,所以儒家講“無欲則剛,有容乃大”。一個人的道德養成,離不開“戒”,高尚的人格道德要從持戒修行中來。戒是人生生活的準則,法至簡而理至深,若常有“戒”字存心,遇事時定會氣定神閒、安穩自在。昔者舍利弗出家之因緣,就是因爲看見馬勝比丘威儀莊嚴而爲折服。能持戒的人,必爲善人之所恭敬而樂親近,爲惡人之所遠避,爲龍天之所擁護,能夠積聚無邊的功德。

戒品的養成或要求,對每個人而言是平等的,因爲它是指向自心的。《楞嚴經》雲:“攝心爲戒。”是從自心處入手,來規範自己的三業,而不是律他的。修學戒律,是用於反省自己,而不是用來找別人的缺點毛病。通常講要以身作則,在持戒方面就是如此。若未發心受持戒法,或持戒有虧,縱然地位顯赫、財富豐足、廣學多聞,終不免爲人所輕,乃至沉淪惡道。故戒經雲:“先受戒者在前坐,後受戒者在後坐”。即以能持戒便能生長福德,亦爲人之所尊重。

佛教戒法所被之機最爲廣大,三根普被。戒律的內容,有居士五戒、八戒,沙彌、沙彌尼十戒,比丘、比丘尼具足戒,菩薩戒等不同層次。五戒十善爲人天福德之基,修持律儀戒則能出離三界,離苦得樂,證得出世間之果位;修持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則能修集一切佛法,不僅僅“諸惡莫作”,更要“衆善奉行”,而菩薩更以廣修四攝、六度而成熟一切有情爲戒。正如趙樸初老居士在《中國佛教協會三十年》的報告中談到“人間佛教”時指出:“我們提倡人間佛教的思想,就要奉行五戒、十善以淨化自己,廣修四攝、六度以利益人羣。”由此可見,我們提倡人間佛教,不論是“淨化自已”,還是“利益人羣”,都必須以戒爲基礎,以戒爲師。

戒和同修。戒律是僧團的法律,是僧團活動的準則,是僧團和合共住的保障。正法是否住世,即看是否能夠持戒。故傳戒授戒爲佛教的大事,一定要如法如律,傳清淨戒,受清淨戒,持清淨戒。近代禪宗泰斗、律學沙門虛雲老和尚就是以戒爲本的榜樣。他乘願再來、建寺安僧,雞足山傳戒,曹溪南華弘律,以戒爲基,以禪爲本。在住持南華寺時,每年開期傳戒一次。現雲居山亦每三年開期一次,繼承虛老的傳統。

戒學能建立無上正等菩提。所謂“佛子受佛戒,即入諸佛位”;“戒爲無上菩提本,長養一切諸善根”。《攝大乘論·增上戒學》雲:“由建立無上正等菩提廣大故”。大菩提爲菩薩之所修證的果位,菩薩須經三大阿僧祗劫的修行,積聚無邊的福德智慧資糧方克成功。

持戒能自救,能救人,能救世,能救佛教。人不能持戒,必致放縱墮落,沉淪惡道,古人就有靡靡之音亂國亡身的告誡。佛陀早有預言,末法的時候,即有魔子外道,混跡僧團,身披戒衣,而所行則爲毀戒非法、破和合僧。古人謂“百足之蟲,死而不僵”,若從外部殺來,雖有一時的挫折,亦必如那“離離原上草”,“春風吹又生”。自身內部蘊有強盛的生命力,必能衝破重重束縛,而後茁壯成長。綜觀歷史,若戒網高張,則僧團和合,而佛教大興。

戒學最貼近生活,便於修持。經雲:“若有犯有漏法者,然後世尊爲諸比丘結戒,斷彼有漏法故。”諸法從緣起,佛陀制戒皆是源於生活實際,每一條戒的制定皆有其制戒的緣起,實是佛陀方便智慧的流露。佛教的戒律是最活潑、最善巧的,亦最具操作性。有人認爲戒是死板的教條,若拘泥於此,必觸處成礙。其實不然,持戒不但不是約束,反而是解脫。佛教的戒律有開、遮、持、犯的分別,制戒是爲了持戒,若不便於修持,學戒就沒意義。譬如“持”就分爲“止持”與“作持”二門。止持門是指對於身口等的過非,制止而不作即爲守持戒法;作持門是指對於社會人羣乃至一切有情有益之事,能積極去作纔算守持戒法。還有“隨方、隨時毗尼”的制戒原則。唐代百丈懷海禪師制定叢林清規,不違於佛陀制戒本懷而軌範叢林寺院至今。道宣律師弘揚南山律,使得律宗獨立出來而爲八大宗派之一。《毗尼日用》更是把持戒落實到了每一個生活細節。弘一律師重興南山律宗,認爲要抵制時代道德的腐敗、罪惡孳生的潮流的衝擊,一定要嚴淨毗尼,以戒爲師。

今天我們特別拈出“以戒爲師”,並非是權宜之計、治標之舉,而是基於戒法是佛法的根本,亦是順應時代的要求。如今正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時候,亦即中華佛教偉大復興之際,既爲佛子,當行佛事。讓我們躬行實踐佛陀“以戒爲師”的遺教,爲佛法的興盛、社會的和諧、世界的和平做出我們的貢獻。

(節選自《法音》2007.2)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