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福島核事故是已有先兆的危機,從日本核電技術發展的歷程可以看到其發展路徑存在缺陷,如美日政府共同製造的核電「絕對安全」神話促使日本核電事業迅速起步,一味引進存在本質缺陷的美式輕水堆給核電安全埋下隱患,核燃料循環自主開發乏善可陳暴露出日本科技「應用強、基礎弱」、「模仿能力強、自主開發弱」的瘸腿特徵,基於核電技術軍民兩用特徵,日本發展核電存在「雙重動機」,對可轉用於軍事的「敏感」技術投入過多等。種種因素影響了日本核電產業對民用技術的改進完善,各種不安全因素日積月累,最終釀成大災難。2011年3月11日發生的大地震和大海嘯,引發了福島核電站七級事故,至今餘波未平。應該說,福島核事故是已有先兆的危機,是偶然中的必然,存在一系列教訓。諸如迷信核電「絕對安全」神話,早期核電站(特別是發生事故的福島機組)選址過度拘泥於美國設計標準和成本因素,「多業主」核電體制分散了核電專業力量,在後處理工廠運行中隻顧降低成本而忽視安全要求等。可以認為,這與戰後日本核電技術發展的主要特徵及路徑缺陷存在著必然的聯系。(一)美日政府共同製造核電「絕對安全」神話,促使日本核電事業迅速起步福島核事故發生意味著在日本盛行一時的核電「絕對安全」神話的破產,而核電「絕對安全」神話恰恰是美日政府為了在一個經歷過原子彈轟炸釀成人間慘劇的日本,發展一種在技術實質上與原子彈「本是同根生」的核電產業而刻意製造出來的。在曾經遭到美國原子彈轟炸和「第五福龍丸」事件沖擊的日本,欲邁出發展核電產業的第一步,首先需要的不是基礎研究和自主技術開發(因為可以依賴美國技術),而是對民眾的「洗腦」。「洗腦」的主要內容就是宣傳和平利用核能是如何地「美好」和「安全」,尤其是為了推進核電站建設,多向民眾介紹核電的安全性,而且把安全性說到極致和絕對的程度,造就了核電「絕對安全」神話。日本的核電技術和產業要大踏步邁進,需要以核電「絕對安全」神話作為墊腳石。正如船橋洋一所說:「一些利益團體為了獲得人們對核能的廣泛支持而對其(核能)大肆鼓吹,我們的核工業因此陷入了『絕對安全"的扭曲神話。這種安全神話講久了,連編造神話的人都信以為真了。」伴隨核電「絕對安全」神話日益深入人心,1955年11月日美兩國簽署了《日美核能協定》,美國承諾向日本提供試驗用反應堆的設計資料,並借給日本六公斤鈾235濃度為20%的核材料。這對於有了預算卻不知怎麼花的日本核電推進派來說無異是一場及時雨。同年12月,代表保守勢力的自民黨與代表革新勢力的社會黨通力合作,推動《核能基本法》等「核能三法」迅速獲得國會通過。這反映出,至少在戰後一段時期,日本主要政治力量一致推動以核電為中心的核能科技和產業發展,其動機首先是著眼於以核能作為「復興日本」、開發新型能源的強國利器。1956年1月1日核能委員會建立,並在9月「內定」了「核能研究開發利用長期計劃」,確定了「以國產化為目標,積極引進國外技術」的核電發展方針。根據《日美核能協定》,日本於1956年6月在茨城縣東海村設立了日本核能研究所,並為美國借給日本的濃縮鈾設立保管場所和相關研究機構,東海村成為日本核能研究的中心地。利用美國提供的設計資料,設在東海村的動力實驗堆JPDR(美式沸水堆)於1963年10月26日首次成功發電,作為紀念,每年的10月26日被定為日本的「核能日」。正是把日本建成「遏制共產主義防波堤」的全球戰略需要,促使美國成為啟動日本核電開發的主要推動者,並在相當長時期成為日本建設美式實驗反應堆所必須的濃縮鈾的唯一提供者。而且,啟動日本核電開發的兩個關鍵人物——中曾根康弘和正力鬆太郎都與美國關系密切,受到美國的特殊青睞和提攜。也正是日美核電利益集團共同製造的核電「絕對安全」神話,加上戰後日本經濟高速增長的「東風」勁吹,使日本各大電力公司得以在20世紀60年代接連完成了16處核電站的選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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