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都挺好》大結局了,也賺得不少朋友的眼淚,開播以來,這部劇在朋友圈、微博頻頻刷屏,熱搜不斷。

其中有一個片段讓小編印象深刻,大概內容是:蘇大強和大兒子蘇明哲看好了怡和苑一套房子,準備去中介交定金,卻被中介告知這套房子已經賣出去了。

中介解釋,這套房子,戶型比較稀缺,房子比較搶手,已經有客戶提前交了意向金。蘇大強很很生氣,覺得買個房子磨磨唧唧的,意向金也不交,最後到手的房子被別人買走了。

(圖片來源於網絡)

太真實了!現實生活中確實有很多這樣的事情,買房總是猶豫不決,拿不定主意,沒有交意向金,導致最後看好的房子被別人買走了。

一位中介朋友就曾和小編透露這樣的事情:

一個客戶想要買房投資,房東也是誠心要賣的。第二天客戶就過來看房,看了兩個房子,一個是72平的,一個是65平的。客戶想要65平的房子,房東的報價是70萬。

但是客戶覺得價格有些高,我們向客戶提了建議,可以先交1萬的意向金,幫客戶談到滿意的價位就籤合同,後來客戶說要跟自己的老公商量商量,如果可以,明天早晨直接帶首付款找房東,把房子定下來,意向金先不交。

第二天她帶首付款來籤合同,房東卻說,他房子剛剛被其他人買了,70萬已定下了。當時客戶很生氣,覺得一定是我們想賣高價纔會這樣,我們只好向客戶解釋,意向金沒交,我們也沒有辦法,房東賣房,誰付錢,房子就是誰的。

(圖片來源於網絡)

在二手房交易中,意向金真的那麼重要嗎?

意向金在二手房買賣中很常見,正常情況下,在看過房子後,還沒談價,中介會讓買房人交一個意向金,如果談成了,中介就把錢給房東,轉爲定金;如果雙方沒有談成,則由中介退給買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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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意向金?

意向金是附條件的定金,也可以被當做誠意金,是購買房屋的意向。在買方有購買意向後,委託中介公司以書面形式確定下來,並支付一定金額的誠意金。

如果賣方同意買方的購買條件,中介公司將意向金轉交給賣方,此時意向金性質就發生變化,自動轉化成定金,意向金協議也自動轉化爲定金協議。

定金協議對買賣雙方產生約束力,買賣雙方必須按約定履行義務,否則將承擔法律後果。

買方如果不按協議的約定簽訂買賣合同或不購買的,賣方可以沒收買方的定金;賣方如果不按協議的約定履行籤買賣合同義務或不出售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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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金有哪些好處?

1、意向金可以保證你的購房權益

如果房東簽收你的意向金後,意向金自動轉爲定金,就算有其他客戶出的價格比你高,房東也不能反悔,否則就要雙倍返還,這對房東是一種經濟利益上的制約。

2、意向金是向房東表示買房的誠意

一般房東都很忙,有了意向金房東纔會拿出誠意來談,而且,付意向金是向房東證明自己是有買房的實力的,這樣成功的機率會更高。

3、佔領先機主動權

一般來說,房東會把房子掛在多家中介公司,誰先付錢,就先跟誰談或者賣給誰。交了意向金,可以佔領先機主動權。

4、可以探明房東的價格底線

付意向金後,房東會以最誠意的心態來商談價格,此時便可判斷房東出售此房的最低心理價位。

5、逼出房產中介100%的潛力

一般來說,房產經紀人每人手上都有幾十甚至上百個買房客戶,支付意向金後,他們會在你身上注入全部的時間,全身心的幫你購買看中的房子。

6、約定好交易細則

買房子不僅僅只有價格一個因數,還有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傢俱家電、維修基金等多方面的因數,任何一項因數都有可能導致最終的不成交,因此事先要以書面的形式(意向金協議或買賣居間協議)確定下來,而簽訂書面形式的前提就是要購買方支付意向金,以免房東談到中途反悔。

(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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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金、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意向金:

是表明購房意向並附有條件的定金。一般情況下,購房者在有購買意向後,通過中介以書面形式確定下來,並支付一定金額的意向金。買賣雙方沒有達成一致,意向金是隨時都是可以退的。

記住,意向金在中介手裏的是意向金,如果到了房東那裏就變成定金了,後期如果不買房了,定金不一定能拿回來的。

定金:

定金是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爲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願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

商品房交易中,買家履行合同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若買家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家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若當事人即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雙方可以選着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訂金:

訂金並非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並不具備擔保性質。

商品房交易中,如買家不履行合同義務,並不表示他喪失了請求返還訂金的權利;反之若賣家不履行義務亦不須雙倍返還訂金,但這並不意味着合同違約方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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