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買房,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

都是值得開心的一件事。

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

無論大小,

都有了屬於自己的溫暖港灣。

然而,

這買房對於汪先生來說,

卻沒有開心,

有的只是鬧心,

這是怎麼回事?

原來兩年前,

汪先生買下一套期房,

經過兩年的等待,

前不久終於盼來了收房。

本以爲總算可以順順利利入住新房了,

沒曾想,

開發商要求汪先生

一次性預交一年物業費,

否則不給辦理交房手續。

神馬情況?

預交一年物業費?

汪先生當然不情願啦,

索性不交錢,

也不收房。

汪先生

開發商要求我先預交一年物業費,否則不給辦理交房手續,我該怎麼辦?

律師

如果確實是因爲開發商要求不按合同

要求業主也就是你

必須先交物管費纔給鑰匙

纔算給你交付房屋

那麼這個非常明確

是開發商違約

很顯然呀,因爲沒有預交一年物業費,開發商就不給汪先生辦理交房手續的話,那就是開發商違約,一旦造成違約,開發商還有可能要承擔違約責任呢。不過話又說回來了,開發商以不交物業費,不讓業主收房,肯定是行不通的。不過,在日常生活中,預收物業費的情況也比較常見,那作爲物業公司,到底能不能預收物業費呢?

律師

按照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的政策性規定

對預收物業費沒有做限制

而且對價格本身也是全部放開

而且沒有做其它限制性的規定

那就是由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

或者業主委員會和物管管理公司

簽訂的合同來約定

結論

這樣看來,法律上並沒有說不能預收物業費,至於能不能預收,主要看業主和物業公司的約定。所以啊,對於物業費的收取,業主最好和物業公司提前在合同中約定清楚,這樣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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