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叶子纲云林县22日电)云林廖姓男子在西螺、大埤等地推销防诈电话拨入设备,诈骗独居老人,检方以诈欺取财罪嫌起诉,云林地方法院判处两罪各处有期徒刑7个月,应执行1年,不得易科罚金。

云林地检署今天发布新闻稿,主任检察官黄怡华指出,廖姓被告在去年5月至9月间,在云林西螺、大埤等地,以新台币900元购入限制拨打行动电话、长途电话或国际电话的设备,然后谎称设备也具有防止诈骗电话拨入的功能,锁定独居老人兜售,每套设备索价4800元至4900元不等。

检方侦办发现,独居老人被廖男话术迷惑,掏出私房钱购买,被告得款后没有留下姓名、电话或收据等,就骑机车扬长而去,独居老人的家人后来发现有异,才知已经受骗。

黄怡华指出,检方在西螺、大埤各发现各有一名老人家受骗,检察官李文洁认为被告恶性重大,请求法院从重量刑获得支持。

最后,云林地方法院判处廖姓被告犯诈欺取财罪,共两罪,均累犯,各处有期徒刑7个月,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不得易科罚金。

云林地检署提醒民众,遇到陌生人到宅推销物品,务必小心谨慎,必要时联络家人或辖区员警到场协助,不要轻易相信或交付财物,遇有不肖人士疑似诈骗行为,要勇于报案检举。(编辑:陈政伟/唐声扬)10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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