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质疑补助社团黑箱作业,违反政府资讯公开法(图/柳荣俊摄 , 2018.6.22)

台中市议会今(22)日进行市政总质询,市议员李荣鸿等人指出,向社会局索取补助社团的资料,然而收到的资料中,有部分内容却以「OOO」做去识别化处理,遭抨击蓄意隐匿、回避议会监督。社会局长吕建德表示,依据政府资讯公开法第18条,如果公开资讯会侵害法人或团体之权利者就不能公开,但社会局已经将可以公开的资讯都上网公告,欢迎议员查阅。

市议员李荣鸿、张瀞分、赖朝国、张廖乃纶、罗永珍、李中等人,在市议会市政总质询中,询问社会局长吕建德及法制局长吴梓生,议员要求市府提供补助各社团及区公所办理各项活动经费的资料,为什么社团名称都被写上OOO,为什么要蓄意隐匿?

李荣鸿指出,法务部函释清清楚楚,行政机关及其内部单位名称等有关法人之资料,并非个资法所欲规范之个人资料,不适用个资法。除有政府资讯公开法第18条第1项所定情形之一外,自应予公开。政府资讯公开法所定应主动公开之政府资讯,市府如果不公开,就是公然违反政府资讯公开法,违法隐匿、黑箱作业。

张瀞分也说,市府执行公务预算花纳税人的钱,预算怎么执行、钱怎么花,议员本来就该为民监督,社会局补助社团资料却不敢公开,故意逃避监督。

赖朝国质疑,他接获很多社团投诉,市长林佳龙上任后补助分蓝绿,颜色不对就完全拿不到补助,补助款都拿去给颜色对的社团了。

李中表示,社会局系以公帑补助社团,其经费运用攸关公众利益,且相关社团为公开团体、活动亦属公开活动,社会局理应将完整资讯向民众公开且应受议会监督。他怀疑,市府网站上公布补助社团的资料不完整,可能是选择性公布、分级公布,要求政风处在下周三前调查清楚。

社会局长吕建德表示,依据政府资讯公开法第18条第1项第3款及第7款规定,如果市政府机关作成意思决定前的内部资料,或是公开资讯会侵害法人或团体之权利者,应限制公开。

而议员索取社团提出申请经费的相关资料,会牵涉到政府内部准备作业文件的函稿与签呈资料,依法不予提供。另提供给议员的资讯中,因顾及涉有法人的经营资讯,有部分必须做去识别化处理,以保障法人权益。

吕建德强调,政府施政必须依法行政,应该及可以公布的资料都已经在网路上公告,社会局网站上公告的补助社团经费明细,是依照中央规定与格式将接受补助社团名称、金额、核准补助日期及补助事项予以公告,为法律范围内可完全公开的部分,因此社会局依法上网公告,欢迎议员查阅。市府审慎使用每一块钱,市府一定是根据相关目的及效益做补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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